2016年1月20日凌晨0时20分,县公安局“110”指令称:在隰县龙泉镇新建路国土资源局路段发生一起摩托车将行人撞倒致伤的交通事故,伤者伤情严重,昏迷不醒,摩托车及其驾乘人员下落不明,肇事逃逸。大队事故中队值班人员接到指令后,一边向大队领导汇报,一边迅速赶赴现场。
根据伤者进入昏迷状态前的表述,伤者伤情系被人殴打所致,大队领导即向公安局领导汇报案情,由刑警、治安等部门介入调查。大队根据最初发现的疑似现场情况,及时的安排部署走访调查,一组民警仔细勘查现场,提取相关的血样、现场痕迹进行比对确认;另一组民警调取周边路口的监控资料,确认该事件为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对所调取的视频资料进行了详细的观察比对,发现并确认事故嫌疑车辆特征及嫌疑人体貌特征,根据情况实时发布协查通报。经过办案人员的不懈努力,及时走访调查确认了嫌疑人的真实身份,并将其传唤到案,嫌疑人对交通事故事实供认不讳。
责任编辑:张秋红
上一篇: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