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请提供一下人员花名册。”“把安全费用提取台账提供一下。”“给我调一下瓦斯监测数据。”
4月14日上午,市安委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检查第九检查组对安泽县山西安鑫煤业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
“山西安鑫煤业有限公司隶属于山西永鑫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建井,投产于2007年,矿井生产能力为120万吨∕年,井田面积为11.2538平方公里,矿井采用立井开拓,皮带运输,双箕斗提升,综合机械化回采,综掘机掘进……”企业负责人向检查组介绍了煤矿的情况。
在听取煤矿基本情况介绍后,检查组立即兵分两路,对井下顶板管理、通风设施、仪器仪表、运输环节等方面及地面重点部位、重点岗位通过现场检查、现场咨询、现场提问,查资料、查记录、查证件的方式,对企业进行了督导检查。
“2301掘进工作面30米范围内缆线吊挂不规范;2035回采工作面98号支架移架不规范、101、105支架标号脱落……”结束检查后,检查组在问题反馈会上将发现的问题向企业进行了反馈。
“气泻于针孔,祸始于违章。今天通过查看资料和现场检查,发现了一些安全问题,你们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的理念。”检查组组长孙涛向企业负责人说。
检查组强调,当前正值“三零”单位创建活动一周年,企业要充分认清形势,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提高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的能力;要突出重点,进一步做好各项应急预案,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管,煤矿企业要承担起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认真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周密安排矿井维护、设备检修等工作,加强人员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零事故”。
记者 孙哲峰
责任编辑:畅任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