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4月20日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临汾市人民政府李云峰代市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紧紧围绕“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按照市委“一三四三”工作思路,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中共临汾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正创新、攻坚克难,为开创临汾高质量转型发展的新局面努力奋斗!
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关于临汾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0年4月20日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临汾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临汾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临汾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临汾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关于临汾市2019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与2020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的决议
(2020年4月20日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临汾市2019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及临汾市2020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同意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临汾市2019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临汾市2020年市本级预算。
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关于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4月20日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陈小洪主任所作的《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临汾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按照市委“一三四三”总体思路和要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正创新、务实履职,为确保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作出积极贡献。
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关于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4月20日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周太生院长所作的《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临汾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主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奋力开创全市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推动临汾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关于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4月20日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马红彬检察长所作的《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临汾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精神,认真贯彻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主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着力构建临汾检察工作新格局,为推动临汾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畅任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