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这是吉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青峰从检14年来一直秉承的信念。多年来,吴青峰始终奋战在执法办案第一线,踏踏实实地履行着一名检察人的职责使命。
心中有责 做正义的践行者
在市检察院公诉部门工作期间,作为一名公诉人,吴青峰认真做好庭前预案和庭审应对准备,庭后及时总结开庭过程中的不足之处,吸取教训及时改正。9年的公诉工作中,先后出色完成了一批大案要案的办理工作。
在办理王某某受贿一案时,吴青峰提前介入侦查,通过多次与侦查人员沟通,对每一份证据都字斟句酌反复推敲,绝不放过任何细节线索,通过精细审查12本证据材料,提出了94条补充侦查意见。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由于该案犯罪事实多、数额巨大、办案时间紧,他主动放弃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审查案卷,每天工作时间达十四五个小时,对每一起犯罪事实逐项予以核对,撰写出2万余字的审查报告,最终在10天内将案件起诉至法院。庭审时,吴青峰沉着冷静应对,对被告人讯问到位、指控有力,质证答辩有理有据,同时对被告人的从轻处罚情节客观公正地予以确认,被告人当庭认罪,案件庭审效果良好,得到了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省纪委对庭审情况进行了现场录像,并在后期制作成了教育片,供全省各个系统的干部观看、学习,有效震慑了犯罪,取得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警示效果。
积极探索 做创新的开拓者
2017年7月,吴青峰担任了市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部长。对这项全新的工作,他深知责任重大,通过刻苦钻研、潜心学习,不断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同时加大对各县(市、区)检察院的指导力度,使全市公益诉讼工作在全省树立标杆,打造出公益诉讼工作的临汾品牌。
在指导古县检察院办理煤矸石污染环境案件时,吴青峰面对煤矸石污染环境历史久、治理难度大、面临阻力多的情况,与古县检察院办案干警多次深入矸石山现场,共同调查取证分析研判,积极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责纠错,共同促进公益损害问题及时有效解决,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治效果。这一公益诉讼治污样本,为我市环境污染领域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市政府专门在古县组织召开全市煤矸石治理现场会予以推广,为全市以煤矸石规范治理为重点的环境污染治理专项活动的开展,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吴青峰和部门同志的共同努力下,临汾检察的公益诉讼办案量位居全省前茅。
在办理吴某等人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食品案时,因吴某等人生产销售油条、油饼时违法添加铝制剂,铝含量超过国家标准四倍至十几倍,严重侵害消费者身体健康被追究刑事责任。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的代表,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赔偿销售金额10倍的惩罚性赔偿,一审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未支持10倍赔偿。为了维护公共利益,他认真撰写二审审查意见、报告请示等各种文书,制作出庭预案。二审庭审时,他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出席庭审,从证据、事实、法律适用以及10倍赔偿的重要意义进行论述,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人承担销售金额10倍的惩罚性赔偿。该案为全省首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0倍赔偿案,为全省办理食品安全类10倍惩罚性赔偿案件提供了范本。
强化监督 做公益的捍卫者
2018年5月1日,《英雄烈士保护法》颁布施行以来,吴青峰将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与党委中心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密结合起来,共发现英烈保护及红色遗址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8条,经审查立案3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8件,全部收到行政有效反馈,期满回复整改率为100%。
2019年,在洪洞县检察院试点探索英烈保护公益诉讼办案模式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吴青峰在全市检察机关大力推广办案经验,影响带动了全市英烈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的全面开展,有力扩大了英烈保护公益诉讼工作的办案影响力和群众认可度。在省检察院开展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专项活动中,他积极与退役军人事务机构沟通联络、协同联动,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烈士纪念设施专项调查摸底,突出“摸底数、解难题、促保护”的工作原则,为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供了准确可靠的数据支撑和全面详实的信息依据。
14年来,吴青峰从科员到副主任科员、助检员、公诉二处副处长、检察员、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行政检察处处长、第六检察部主任,无论在哪个岗位上,都能快速成长、完成角色转换。
一路走来,变的是岗位,不变的是初心。2021年3月,吴青峰担任了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他说:“这对我来说,既是激励,更是责任和担当。我将在新的工作岗位上不断提升自己,更好地锻炼自己,和全体干警一道肩负起新时代赋予的检察新使命,创造新业绩,建功新时代!”
记者 白洁
责任编辑: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