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西:疫情面前,切勿“以身试法”!

2022-11-27 13:33:31 来源:汾西融媒   浏览次数: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但还是有人置若罔闻,抱着侥幸心理,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在近日的疫情处置中,发现个别人静默管理期间无故擅自外出、“找人代检”核酸、流调时隐瞒行程,而后在筛查中核酸检测呈阳性,引发社会面传播风险,给汾西县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严重隐患。


警情通报


汾西县公安局警情通报

(第六期)

  2022年11月25日,汾西县疫情防控流调专班在对初筛阳性人员赵某某进行紧急流行病调查时,赵某某拒不如实提供个人行程轨迹,造成严重疫情传播危害。

  目前,赵某某已被汾西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将依法严厉打击。

汾西县公安局

2022年11月26日


汾西县公安局警情通报

(第七期)

  2022年11月26日,汾西县疫情防控流调专班在对风险职业人员刘某某进行紧急流行病调查时,发现刘某某违反疫情防控区域静态管理通告擅自外出,并“找人代检”核酸,严重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

  目前,刘某某已被汾西县公安局受案调查,将予以依法严厉打击。

汾西县公安局

2022年11月26日


汾西县公安局警情通报

(第八期)

  2022年11月26日,汾西县疫情防控流调专班在对风险职业人员刘某某进行紧急流行病调查时,发现郭某某为刘某某代做核酸,严重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

  目前,郭某某已被汾西县公安局受案调查,将依法严厉打击。警方提醒:核酸检测是防疫工作的重要措施,应严格遵守和落实各项防疫规定,确保社会公众的健康安全。对违反防疫规定构成违法犯罪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打击,全力保障防疫工作的正常开展。

汾西县公安局

2022年11月26日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广大市民应当自觉履行防疫责任,自觉遵守防疫规定,以这些反面典型案例为戒,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维护良好防控秩序。对未按规定落实防疫政策、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警方将依法严厉打击。


     

责任编辑: 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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