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贺某某等人涉嫌诈骗案
案件基本情况
2019年7月23日,临汾市大宁县公安局接到临汾市公安局关于“蓝图基金会”诈骗团伙的核查线索。经审查核实,临汾市大宁县公安局于2019年7月25日对贺某某等人涉嫌诈骗一案立案进行侦查。
经依法查明:2018年4月,有人冒充国家安全部某部长与犯罪嫌疑人韦某某(女,现年52岁,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蓝图基金会总会长,另案处理)取得联系,称海外有一笔被冻结的巨额资金近期将回归中国,国务院某总理现委托其办理此解冻资金项目,拟将海外民族资产用于扶贫救助,让犯罪嫌疑人韦某某组织成立“蓝图基金会”,负责上报会员名单、收取会费,发放扶贫资金,并称每个会员只要缴纳30+1或30+2、42+1元的建档入会费用,就可以获得30万到50万元不等的扶贫款,其中业绩优秀的管理人员可以到北京领取红旗轿车,管理层在居住地可以免费领取住房一套,及免费的养老政策,然后通过邮箱向韦某某发送伪造的国务院任命文件,巨额账户资金凭证,任命韦某某为“蓝图基金会”总会长。
此后,韦某某积极响应,开始筹建“蓝图基金会”,任命常务副会长、副会长、总统计、总督察部长等职务,并在全国陆续筹建20个省级分会、任命省级代理,向下发展市、区、县三级工作组,分四个层级进行管理。韦某某等人通过微信群,在群内宣传关于民族资产解冻项目,收取会员保单费,收取的保单费由各省统计汇总后直接上交给韦某某。截至案发,“蓝图基金会”共在全国组建20余支团队,发展会员19余万人,累计涉案金额约900万余元。
2018年5月,犯罪嫌疑人贺某某(男,70岁,汉族,高中文化,临汾市大宁县人)在北戴河旅游期间受韦某某推荐鼓动加入“蓝图基金会”,并被韦某某任命为“蓝图基金山西省代”(蓝图基金山西最高负责人)。
自2018年5月以来,犯罪嫌疑人贺某某使用自己手机微信(微信号:[h15935736799],手机号:15935736799。)分别建立:①“蓝图山西精英群”(会员费30、30+1、30+2),②“蓝图扶贫救助群”(会员费30、30+1、30+2),③“蓝图江龙”(会员费42+1),④“蓝图德衡”(会员费5+2),⑤“蓝图住房”(会员费30、30+1、30+2),⑥“蓝图金卡”(会员费10)等项目的微信群发展会员和收取报单费。
犯罪嫌疑人贺某某每日在各个微信群开展会员早升旗、晚签到的管理活动,通过积极发布宣传虚假信息资料、课件等方式,要求入会会员扫描微信群内收款二维码报单缴费。经查,犯罪嫌疑人贺某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直接向韦某某上交蓝图基金山西报单费12250元。
犯罪嫌疑人贺某某自2018年5月参与蓝图基金会项目至2019年7月案发,担任蓝图基金山西省代一职长达14个月,一直参与发展、管理会员。截至2019年7月案发,山西蓝图基金共发展会员12686人,上交报单费280895元。
2018年5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女,67岁,汉族,高中文化,临汾市大宁县人)经贺某某介绍加入“山西蓝图基金会”,一个月后被贺某某任命为“山西蓝图基金会”督察、太原市代理,主要负责监督微信群内会员发言秩序和发展太原市区的会员。王某某在其任职期间积极宣导“蓝图基金”的运作模式和相关政策并收取会员报单费。经查,2018年7月至2019年4月先后收取报单费通过微信转账上交给陈某某12774元。犯罪嫌疑人王某某2018年5月加入“山西蓝图基金会”至2019年5月退出,参与时间长达12个月,期间担任督查、太原市代一职,积极宣导发展会员,收取会员报单费。
2018年5月,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男,62岁,汉族,高中文化,宁夏银川市人)经王某某介绍加入“山西蓝图基金”。2018年7月,经韦某某推荐,由贺某某任命其为山西副省代,2018年11月,由韦某某任命为全国副会长。
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担任山西副省代后,通过蓝图基金会员群积极宣传蓝图基金会的成立背景及目的,转发韦某某的讲话,转发《国家保密法》,要求会员在公安机关调查蓝图基金会时要一问三不知,并根据贺某某的安排在群内发布自己的收款二维码,让会员扫码缴纳报单费,每次将报单费上交给韦某某后都将汇款人数、金额通报给贺某某。经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收取报单费并通过微信转账上交韦某某141883元,银行转账上交韦某某126762元,共计268645元。
犯罪嫌疑人陈某某2018年5月加入蓝图基金会,7月任山西副省代,11月任全国副会长至2019年3月退出,参与时间长达10个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积极发展会员,积极参与蓝图基金会的管理被先后任命为山西副省代和全国副会长职务,负责分管山西省会员,负责收取会员报单费和统计加入会员信息工作。
目前,该案已由临汾市大宁县公安局于2019年12月14日移送大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并由大宁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案件特征及分析
此案中被吸纳会员主要为老年人,犯罪分子谎称国家现在委托民间组织对海外“民族资产”进行解冻,通过诱骗受害人缴纳启动资金、会员报名费等方式实施诈骗。同时,犯罪分子紧跟社会关注热点,虚构所谓“养老”“扶贫”等投资项目,许诺“民族资产”解冻后,将给予投资赞助者巨额回报,不断在骗取钱财。犯罪分子通过运用QQ、微信建立各种联系群,诱骗受害人通过微信红包、支付宝打款转账,实施远程非接触性诈骗。通过宣传洗脑,大肆伪造国家机关公文,曲解国家政策,让受害人进入圈套并对所谓项目以及慈善事业深信不疑。
校对 张晶 曹燕
责任编辑: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