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在素有“小金殿”美誉的大宁县,有这样一群检察官,他们发挥检察优势,大力推进司法救助工作,赢得当地群众纷纷点赞;他们履行检察职责,为未成年人保驾护航……日前,大宁县人民检察院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这正是他们依法呵护妇女儿童身心健康、发挥职能全力守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成果。
“原来像我们家这种情况,还能申请司法救助,太感谢你们了!”当办案检察官来到拟救助人小美(化名)家了解情况时,当事人母亲握着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小美离异后,带着未成年女儿生活,没有经济来源。2020年8月,一场交通事故直接导致小美残疾,行动困难,被告人虽已承担刑事责任,但经济赔偿能力不足,在小美住院期间赔偿6.5万元后,其余赔偿迟迟未能支付。因伤情严重,仅治疗费用便达20多万元。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这起线索,经过主动联系、多方核查,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给予小美一家人司法救助款2.5万元。
“感谢检察长对我们的关心……”拿着沉甸甸的司法救助金,小美激动地流下热泪。为了表达感谢,事后,小美和父亲专程赶来大宁县人民检察院,将“人民检察为人民 司法救助解贫困”的锦旗送到办案检察官的手中。
司法救助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党和政府的关爱。大宁县人民检察院积极作为,主动与县妇联对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的职能优势,凝聚合力推动全县妇女权益保护工作。去年7月,围绕2022年全面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大宁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妇联签了《关于加强困难妇女群众专项司法救助工作的实施办法》,就案件线索移送、信息资源共享、定期会商等各项工作达成共识,以能动履职给予女性绽放的力量。截至目前,大宁县人民检察院共救助困难妇女6人次,发放司法救助款8.798万元,将党的温暖送到每一位陷入困境的女性身边,让人民群众在司法办案中感受到检察温度。
为更好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司法保护工作,大宁县人民检察院倾心打造“宁心守未”未成年人检察品牌,寓意在检察官的“凝心”守护下,实现对未成年人全方位的保护,一支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专业化办案团队也应运而生。
小明(化名)系未成年人,因母亲重病需要手术,在“朋友”的介绍下,办理并出借一张银行卡用于电信诈骗分子“跑分”操作。今年8月25日,“宁心守未”团队受理了该案,对小明涉嫌帮信罪的行为进行仔细研判、审查后,认为因家庭困境,小明受利诱参与到犯罪,主观恶性不大,参与转账时间不长,犯罪情节轻微,系初犯、偶犯,自愿认罪认罚,且具有自首情节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谅解,决定对小明附条件不起诉。
而此时距离小明开学只有一周时间,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工作原则,检察官放弃休息日,将办理案件、社会调查、帮教同时进行,仅用5天时间办结案件,于8月30日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如期重返校园的小明经此一遭,表示要真诚认罪悔罪,好好学习,回报检察官的倾情司法。“看到罪错未成年人通过教育感化回归到正常生活,当他们诉说感激之情时,我们就觉得自己的工作真得很有意义。”办案检察官说道。
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该院建立健全附条件不起诉、公益诉讼和异地帮教机制,通过异地帮教合作,2名涉罪未成年人顺利考上大学,对3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引领回归正途,办理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3件,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一直以来,为了让全县妇女儿童沐浴在法治阳光下,大宁县人民检察院干警走进校园,走上街头,以“一个都不能少”的态度为妇女儿童撑起法律“保护伞”。截至目前,该院开展法治宣讲覆盖全县妇女儿童1.4万人,累计开展社会调查60余次、帮教30余人次,开展法治进校园30余场次,涉及学生5000余人,向罪错未成年人的家长制发督促监护令7份。
既严格执法,又饱含温暖;既办成铁案,又体现温情。为守护不可或缺的“半边天”力量,守护祖国的花朵,大宁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更优检察履职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力量,让有温度的司法保护走进更多人的心里。
记者 白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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