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您好,这里是盲道,请把电动自行车停放在规定区域。”
“您好,要注意引导进店顾客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指定区域,也要注意做好‘门前三包’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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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在市区向阳路、解放路和五一路,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的队员们正沿着道路对电动自行车停放进行规范,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
9月1日至10月31日,市城管、交警、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市区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行动,对市区主要道路和商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周边进行整治,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和停车秩序。
巡查过程中,执法队队员们走进商铺,向店主宣传《临汾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相关内容,呼吁店主积极参与,提醒并引导进店顾客将电动车停放在指定区域,同时要注意做好“门前三包”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遇到电动车停放不规范的,队员们迅速走上前去,或分工、或合作,将电动车摆放整齐;碰到有电动车占用人行道、盲道等情况,队员们耐心劝导,并向非机动车驾驶人指明最近的停车区域,以便驾驶人快速停车;当有机动车乱停乱放,队员们会拨打车主留下的联系电话,劝导机动车快速驶离或就近停放至停车场。
“我们在整治行动中加强巡逻和管理力度,对占用人行道、盲道、消防通道、乱停乱放的电动自行车及时进行劝离、规范、清理。”市区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向阳路小分队队长秦国伟介绍,“我们还积极督促沿街商铺落实‘门前三包’,规范、引导店外电动自行车停放整齐或停放至指定区域。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规范停放电动自行车,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
记者 刘静 曹燕
责任编辑: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