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记者 刘 超) 日前,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十四五”期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2020年的6.06下降至2025年的4.17;地表水国、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由“十四五”初的44.4%和66.7%全部改善至100%;土壤安全利用率稳定保持在100%……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取得里程碑式成就。
“十四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紧紧围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这一核心,以系统思维统领全局,多维度协同、跨领域联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1月26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授予市生态环境局“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这一荣誉的取得,既是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认可,更是对我市生态环境质量取得里程碑式成就的肯定。
在大气环境治理方面,我市坚持“治管结合”“标本兼治”,找准找实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治理的结合点、着力点、突破口,推动环境空气质量不断好转。“十四五”期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2020年的6.06下降至2025年的4.17,累计下降31.2%;颗粒物PM2.5浓度由66下降至35,累计下降47%;优良天数从193天增加至255天,优良天数占比提高了17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数由23天减少到1天,重污染天数占比下降了95.7个百分点,创有监测以来最好水平;颗粒物PM2.5、PM10两项指标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特别是2025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排第157位(倒12),成功退出“全国后十”,创历史最优。
在水环境治理方面,我市统筹“上下游”“左右岸”,以工程治理为主要抓手,不断夯实水环境改善基础。特别是2023年“一泓清水入黄河”生态保护工程启动以来,全市上下合力攻坚,全面提升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涵养水平,实现水环境质量显著改善、水生态系统持续向好、水资源保障能力稳步增强。“十四五”期间,全市地表水国、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由“十四五”初的44.4%和66.7%全部改善至100%,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历史最佳水平。
在土壤、固废、水源污染防治方面,我市锚定固废安全、土壤安全、水源安全“三个安全”,以“零容忍”态度守护生态防线,持续消除固废隐患,守护土壤、水源安全,交出了一份绿色守护的平安答卷。“十四五”期间,全市土壤安全利用率稳定保持在10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0.2%;8个地下水国控点位水质均监测达标;固废危废整体安全稳定。
不仅如此,“十四五”期间,乡宁县被生态环境部授予“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蒲县、安泽县、隰县3个县先后被生态环境部授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一川清水、两山锦绣”的“美丽临汾”画卷正在平阳大地徐徐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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