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王金龙等同志请辞政协第五届临汾市委员会副主席职务的决定
(2025年2月22日政协第五届临汾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王金龙同志由于年龄原因,李云岗同志因职务调整,请求辞去政协第五届临汾市委员会副主席职务。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有关规定,政协第五届临汾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王金龙、李云岗同志的请辞,报政协第五届临汾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责任编辑:畅任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