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1月26日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苏星君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临汾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坚决落实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部署要求,锚定“三个努力成为”发展定位,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公正司法,做实定分止争,锻造法院铁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加力奋进“三个努力成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临汾新篇章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