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1月26日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董新宇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临汾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锚定“三个努力成为”发展定位,紧紧围绕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会部署和“十五五”规划开局要求,秉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以更实举措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以更优履职保障民生福祉,以更强担当深化法律监督,以更严要求锻造检察铁军,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加力奋进“三个努力成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临汾新篇章提供更坚实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