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保中心、各医保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
为切实维护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医保服务民生的能力,我中心研究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对全市参保人员长期停保个人账户开展集中清理,特公告如下:
一、参保人员医保账户为终止状态的,应于上述期限内,由参保单位通知继承人及时办理个人账户清户手续。逾期未办理者,医保账户内的余额按无主财产处理,申请人民法院认定财产无主。
二、参保人员医保账户为暂停状态的,应于上述期限内,由参保单位负责办理医保转移接续手续。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由参保单位通知本人办理退出职工医保相关手续。
三、各参保单位应及时履行告知义务,以确保参保人员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请相关人员或人员家属在此期限内,携带相关资料前来办理清户或转移接续手续。
附件:市直及各县(市、区)医保中心经办科室联系电话
临汾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6年8月8日
临汾市医疗保障局 宣
附件:


责任编辑: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