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2020-04-10 09:37:44 来源:临汾新闻网   浏览次数:

临汾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临汾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临汾市统计局

临汾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3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晋政发〔2018〕8号)和《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临政发〔2018〕7号)的要求,我市进行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市各部门、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广大普查人员艰辛努力,全市范围内普查对象积极配合,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单位清查、现场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要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组织领导有力

  2018年6月13日,临汾市成立了由分管市长担任组长的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由35个部门组成。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全市乡镇、街道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均建立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全市各级政府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充分发挥各自职能,提供多方保障,确保普查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对国民经济进行的一次“全面体检”。2019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市广大基层普查人员克服重重困难,对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逐一入户完成数据采集。通过这次普查,摸清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我市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三、采用科学方法

  按照“确保质量、改革创新、突出重点、依法普查、共享成果”的原则,临汾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经普办)借鉴历次普查经验,切实加强方案的学习和研究,着力提高普查的科学性、规范性。承担了国家的专项试点和全省综合试点工作,为国家经普办和省经普办制定《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山西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和《山西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检查实施方案》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在方法运用上,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采取“地毯式”清查的方法,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全面清查后,对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建筑业法人单位在其注册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数量众多的个体经营户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样本登记。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能源生产与消费情况、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根据不同普查对象,分别登记填报了一套表单位普查表、非一套表单位普查表、个体经营户普查表和部门普查表。

  四、创新普查方式

  为减轻调查对象负担,提高工作效率,这次普查积极应用“五证合一”改革成果,大力提高部门参与程度。在清查和普查阶段,积极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和业务资料,收集、整理了相关部门的单位名录信息,通过比对、合并生成底册信息20余万条。全面提高普查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扩大联网直报单位范围,全面使用手持移动终端(PAD)采集数据,广泛应用行业代码自动识别赋码技术,普查数据生产全过程实行电子化、网络化,大大提高了数据采集处理效率。

  五、强化执法监督

  全市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严格履行独立普查、独立报告职责,依法保护普查对象资料。公布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加大普查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六、确保数据质量

  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全市各级普查机构狠抓源头数据质量,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加强入户数据核实与业务指导,开展源头数据自查与抽查,坚持随报随审、联动审核,及时消除差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为检验普查工作成效和普查数据质量,市经普办对全市17个县(市、区)的51个普查小区近2000个单位,进行了两轮事后数据质量抽查,抽查结果表明,普查数据质量填报综合差错率优于合格标准。

  总体来看,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充分运用了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18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4.22万个,与2013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相比,增长95.87%;产业活动单位5.17万个,增长54.51%;个体经营户10.82万个。


临汾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临汾市统计局

临汾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3日

  根据临汾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单位的基本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42193个,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20652个,增长95.87%;产业活动单位51743个,增加18254个,增长54.51%;个体经营户108196个(详见表2-1)。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2729个,占30.17%;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6920个,占16.4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525个,占8.35%。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61597个,占56.93%;住宿和餐饮业16337个,占15.10%;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11822个,占10.93%(详见表2-2)。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2018年末,全市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31074个,比2013年末增加19329个,增长164.57%。其中,内资企业占99.8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07%,外商投资企业占0.07%。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0.78%,私营企业占89.40%(详见表2-3)。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63.29万人, 比2013年末减少4.08万人,下降6.05%,其中法人单位女性从业人员23.02万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23.11万人,比2013年末减少7.10万人,下降23.50%;第三产业从业人员39.85万人,比2013年末增加3.66万人,增长10.12%。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依次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1.21万人,占17.71%;制造业9.71万人,占15.34%;采矿业8.65万人,占13.67%。(详见表2-4)。

  注:本表不含证监会、保监会、铁路等部门提供的综合数据。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18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348.07亿元,法人单位负债合计5643.16亿元;2018年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3653.10亿元(不含金融业、铁路运输业单位数据,详见表2-5)。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表中合计数不包含金融业和铁路运输业的单位数据。表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数据不包含铁路运输业数据。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受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临汾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

——第二产业基本情况

临汾市统计局

临汾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3日

  根据临汾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工业和建筑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4343个,比2013年末增长44.19%;从业人员19.56万人,比2013年末下降24.52%。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4315个,占99.3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7个,占0.39%;外商投资企业11个,占0.25%。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44个,占全部企业的1.01%;集体企业36个,占0.83%;私营企业3313个,占76.28%。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61%,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63%,外商投资企业占0.76%。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的1.98%,集体企业占0.34%,私营企业占38.96%(详见表3-1)。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783个,制造业2617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943个,分别占18.03%、60.26%和21.71%。在工业行业大类中,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8.93%、13.49%和8.59%。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占44.21%,制造业占49.19%,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6.60%。在工业行业大类中,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41.87%、13.00%和10.43%(详见表3-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092.23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38.41%。负债合计3038.1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39.84亿元(详见表3-3)。

  (三)主要产品产量。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详见表3-4。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2148个,比2013年末增长3.67倍;从业人员34540人,比2013年末下降18.59%。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2148个,占100%。其中,国有企业占内资企业的0.42%,集体企业占0.37%,私营企业占93.06%。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其中,国有企业占内资企业的6.39%,集体企业占1.49%,私营企业占63.26%(详见表3-5)。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17.23%,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9.46%,建筑安装业占15.22%,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48.09%。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34.86%,土木工程建筑业占39.42%,建筑安装业占6.85%,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18.87%(详见表3-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5.98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38.76%。负债合计89.0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9.49亿元(详见表3-7)。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临汾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临汾市统计局

临汾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3日

  根据临汾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2729个,从业人员62211人。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54.26%,零售业占45.74%。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55.36%,零售业占44.64%(详见表4-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9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占0.02%。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9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占0.02%(详见表4-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147868.4万元,比2013年末增长73.43%。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542834.3万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605034.1万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78.97%和41.87%。负债合计9398376.6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427978.0万元(详见表4-3)。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1520个,从业人员24629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74.37%和57.73%(详见表4-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28.23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12.78%。负债合计163.44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8.73亿元(详见表4-5)。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582个,从业人员7742人。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43.47%,餐饮业占56.53%。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65.41%,餐饮业占34.59%(详见表4-6)。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及单位从业人员数中,内资企业均为100%(详见表4-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72894.4万元。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27018.6万元,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5875.8万元。负债合计242597.3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1310.6万元(详见表4-8)。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887个,从业人员5751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8.97倍和2.48%(详见表4-9)。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7%,外商投资企业占0.3%。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76.1%,外商投资企业占23.9%(详见表4-1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5.35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43.56%。负债合计28.8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8.64亿元(详见表4-11)。

  五、金融业

  2018年末,全市共有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57个,从业人员356人(详见表4-12)。

  注: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汇总范围包括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监管的单位和监管范围之外从事金融行业的单位。

  六、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1392个,比2013年末增长144.6%。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409个,物业管理企业655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47个,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84.2%、216.4%和167.2%。

  2018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16609人,比2013年末增长71.9%。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5337人,物业管理企业8351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593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6.6%、153.9%和47.1%(详见表4-1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696.56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79.2%。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661.37亿元,物业管理企业8.04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2.34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11.9%,68.6%和125%。负债合计603.04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4.90亿元(详见表4-14)。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3337个,从业人员22019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84.73%和97.07%。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6.87%,商务服务业占83.13%。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25.11%,商务服务业占74.89%(详见表4-15)。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及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均占100%(详见表4-1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77.57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99.88%。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4.72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52.85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577.26%和95.36%。负债合计450.6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5.08亿元。(详见表4-17)。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临汾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五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二

临汾市统计局

临汾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3日

  根据临汾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第三产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1489个,从业人员11552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182个,从业人员8396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20.33%和36.50%(详见表5-1)。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1%。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05%,外商投资企业占0.05%(详见表5-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9.22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41.95%。负债合计78.4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35亿元(详见表5-3)。

  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557个,从业人员10116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20.16%和16.32%。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74个,从业人员4599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4.47%和下降28.7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1.54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4.70倍。负债合计47.8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71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4.6亿元,比2013年增长71.36%。本年支出(费用)合计4.6亿元。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987个,从业人员6373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91.67%和116.70%(详见表5-4)。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5-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4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61.54%。负债合计3.3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28亿元(详见表5-6)。

  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教育法人单位1771个,从业人员67335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46.73%和下降2.19%。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315个,从业人员61752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5.25%和下降8.2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76亿元,比2013年增长276.70%。负债合计3.3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50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60.9亿元,比2013年增长154.31%。本年支出(费用)合计68.2亿元。

  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849个,从业人员27147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2.16%和13.92%。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583个,比2013年末下降0.20%,从业人员21744人,增长2.3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04亿元,比2013年增长338.48%。负债合计5.2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55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67.8亿元,比2013年增长184.63%。本年支出(费用)合计48.2亿元。

  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1330个,从业人员7955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29.31%和0.95%。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157个,从业人员5023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93.65%和42.8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71亿元,比2013年增长30.95%。负债合计8.5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22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8.8亿元,比2013年增长134.67%。本年支出(费用)合计3.4亿元。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18年末,全市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6920个,比2013年末增长12.36%,从业人员112064人,下降7.44%。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的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29.8亿元。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临汾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六号)

——部分新兴产业基本情况

临汾市统计局

临汾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3日

  根据临汾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部分新兴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8年末,全市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30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7.73%。其中,生物产业13个,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43.33%;新能源产业5个,占16.67%;节能环保产业5个,占16.67%。

  二、高技术制造业

  2018年末,全市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12个,比2013年末增长50.00%;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7.06%,比2013年提高2.71个百分点。

  2018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R&D(全称研究与试验发展,以下简称R&D)经费支出0.31亿元,比2013年增长84.99%;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6.37%,比2013年提高2.72个百分点;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1.79%,比规模以上制造业平均水平高1.32个百分点。

  2018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15件,比2013年减少6.25%,其中发明专利申请8件,比2013年增长14.29%;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53.33%,比规模以上制造业平均水平高20.77个百分点。

  三、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18年,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28个,比2013年增长3.70%,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7.18%。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5.13亿元,比2013年增长4.52%;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0.29%。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分行业R&D经费支出及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详见表6-1。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275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85件,分别比2013年增长14.11%和降低7.61%;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30.91%,比2013年降低7.26个百分点。

  四、文化及相关产业

  2018年末,全市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3377个,比2013年末增长150%;从业人员18504人,比2013年末增长5.91%;资产总计109.14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68.42%。

  2018年末,全市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2869个,比2013年末增长182.16%;从业人员13365人,比2013年末增长35.34%;资产总计96.10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65.84%;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7.53亿元,比2013年增长75.83%。

  2018年末,全市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508个,比2013年末增长40.72%;从业人员5139人,比2013年末下降32.35%;资产总计13.04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89.14%;全年支出(费用)4.95亿元,比2013年增长105.39%。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标准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9大领域。

  [3]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4]高技术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制造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中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6大类。

  [5]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种类型。

  [6]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7]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临汾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七号)

——分县(市、区)单位和从业人员情况

临汾市统计局

临汾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3日

  根据临汾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分县(市、区)的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县(市、区)是:尧都区12800个,占30.34%;侯马市4307个,占10.21%;洪洞县3898个,占9.24%。

  按县市分组的单位情况详见表7-1。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县(市、区)是:尧都区17.75万人,占28.04%;洪洞县8.63万人,占13.63%;霍州市5.35万人,占8.46%。

  按县市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情况详见表7-2。

  注:表中分项数汇总范围不包括证监会、保监会、铁路等部门提供的综合数据。


     

责任编辑: 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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