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近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我市调整了市级河长和省市管中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政府责任人。调整后,由沁河临汾段市级河长担任和川引水枢纽大坝安全管理政府责任人,由七一渠市级河长担任七一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政府责任人,由浍河市级河长担任浍河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政府责任人。此次调整将省市管中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政府责任人与水库所在河流市级河长统一起来,将河长巡河履职与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巡查兼顾起来,将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行政领导负责制与河长制结合起来,在全面推行河长制和落实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行政领导负责制上作出了临汾探索。
临汾市2023年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度汛)责任人名单公示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14号)要求,现将全市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度汛)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凡公示后责任人工作变动,其继任者即为新的安全管理责任人。各县(市、区)要认真抓好责任落实,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临汾市水利局
2023年4月28日
临汾市2023年中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度汛)责任人名单
临汾市2023年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度汛)责任人名单
责任编辑: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