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汾市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23年12月28日在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张应钦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3年8月29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临汾市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初审。会后,法工委会同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组成人员意见和社会建设委员会审议意见,对条例草案进行了认真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并将征求意见稿寄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市人大代表、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征求意见。9月上旬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征求意见稿。11月10日,法工委召集市司法局、文物局、消防救援支队等单位召开座谈会,结合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意见进行了讨论修改。12月2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集省文物局、消防总队有关专家在省人大召开论证会,对草案进行了逐条研究。12月15日,在反复修改的基础上,法制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草案进行了统一审议。12月19日,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现将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遗址类博物馆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原草案第二十六条等条款对博物馆、纪念馆的消防管理作了规定,有组成人员认为,博物馆、纪念馆不属于文物建筑,建议修改。经省人大法工委咨询省文物局有关专家,认为博物馆、纪念馆通常不是文物建筑,二者不应混淆。省人大法工委认为,如考虑博物馆的消防需要,可以作出“参照本条例执行”规定。经法制委员会研究,建议采纳该意见,在第三条中增加一款,表述为“遗址类博物馆、纪念馆的消防安全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现草案第三条第二款)
二、关于政府消防安全职责
原草案第七条、第九条对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的消防安全职责作了规定,有组成人员认为第九条的规定与有关法规、规章存在重复现象,建议将第七条与第九条合并,并进行修改。经法制委员会研究,建议采纳该意见,删去第九条第(二)至(六)项,将第七条与第九条第(一)项合并,表述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落实文物建筑消防安全责任,将文物建筑消防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现草案第九条)
三、关于消防救援机构职责
原草案未对消防救援职责作出明确规定。省人大法工委意见认为,消防救援机构对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承担重要职责,应当予以明确规定。经法制委员会研究,建议在第十条中增加一款,表述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履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依法查处文物建筑消防违法行为。”(现草案第十条第四款)
四、关于变更消防设施的批准许可
原草案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消防设施确需变更的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省人大法工委意见认为,该规定涉及行政许可,且批准部门不明确,没有批准程序,建议删除。经法制委员会研究,建议删除该规定。
五、关于村(居)民委员会职责
原草案对村(居)民委员会的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作了三项规定,主要包括开展安全检查、建立微型消防站等。有组成人员认为,村民委员会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不宜作出职能性规定,建议予以修改。经法制委员会研究,建议采纳该意见,将该条予以修改,作为现草案第十二条,表述为“文物建筑保护范围内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制定文物建筑防火安全公约,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六、关于消防组织
原草案第四章分三条对消防组织作了规定,省人大法工委意见认为,该章第四十八条对村(居)民委员会职责的规定在之前村(居)民委员会职责中已有规定,建议删除。在修改中,消防救援支队建议将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合并规定在“灭火救援”一章中。经研究,建议采纳上述建议,将第四十六条与第四十七条合并后作为现草案第四十二条,同时删除原草案第四十八条。
七、关于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责任追究的规定
原草案第五十五条和五十六条分别对违规用火用电和违规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作出了依照有关法律处罚的规定。有组成人员认为,对两种违法行为的处罚,消防法和行政处罚法已有明确规定,《条例》不宜重复规定。经法制委员会研究,建议采纳该建议,删除原草案第五十五条和第五十六条。
八、关于对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行为的处罚
原草案第五十七条对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规定了“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的处罚。有组成人员认为,该规定超越了地方立法权限,建议删除。经法制委员会研究,认为该规定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地方性法规不能设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据此,建议采纳该意见,删除原草案第五十七条。
此外,组成人员还建议对草案部分条款的文字表述及条款顺序作适当修改和调整。原草案共七章六十一条,经修改调整,现草案共六章四十九条。
法制委员会已经按上述建议对草案作了修改。
以上报告连同条例草案,请一并予以审议。
责任编辑:畅任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