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4-05-01 09:04:24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4年4月29日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2024年4月29日,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张希亮副市长所作的《市政府关于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履行法律援助工作职责,不断完善配套制度、畅通援助渠道、提升服务质量,发挥了法律援助在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但在协作配合、保障机制、援助质效、队伍建设、法治宣传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作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要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履行法律援助工作职责,实现“扬社会正义、助弱者维权”。要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增强本级政府财政保障能力,着力解决经费问题,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力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有效兜起法律服务民生底线,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惠民质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促进工作协同,凝聚法律援助工作合力。要健全法律援助工作部门间协作机制和工作责任制,做好权利告知、申请转交、案件办理等方面的衔接工作,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效率。要完善信息共享查询机制和法律援助信息交换平台,实现信息联通、数据共享,提高法律援助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保障法律援助工作有效开展。凝聚工作合力,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协调、司法行政机关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法律援助实施体系。

  三、完善工作机制,增强法律援助工作质效。要优化法律援助案件指派机制,明确案件指派的原则方式,引导法律援助服务人员合理承担援助义务。优化律师指派机制,扩大入库律师规模,规范律师值班制度,持续推进法律援助“点援制”。建立法律服务资源共享跨区域流动机制,促进法律援助均衡发展。建立健全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援助前、援助中、援助后等三个环节的全面审查,严格办案标准,规范办案流程,保障办案时间,强化跟踪监督。建立法律援助信息公开制度,畅通投诉渠道,加强案件质量监督管理。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要大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稳步增加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人员、仲裁员数量,充分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援助。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法律援助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和效率。要健全援助律师全覆盖、全链条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增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参与法律援助的刚性约束。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完善律师准入退出机制,吸纳经验丰富的律师参与服务,对不合格律师进行清退。完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相关权益保障、政策扶持措施,调动法律援助队伍的工作积极性。

  五、加大普法宣传,提高法律援助社会认同。要联动开展法律援助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宣传的广度和力度,持续开展“服务到基层 送法进万家”活动,推动法治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等,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法治意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为我市实现“三个努力成为”构筑良好的法治环境。


     

责任编辑: 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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