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市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4-05-01 09:05:26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市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4年4月29日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2024年4月29日,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赵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临汾市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市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预算法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的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通过举借债务筹措资金,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态环境、落实民生政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市政府债务整体上处于安全、可控的范围之内。但当前我市政府债务管理工作仍存在项目谋划及项目库储备不够、债券绩效管理水平不高、部分债券支出进度不快、债务风险管控意识仍需加强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充分发挥政府债券在稳增长、调结构和惠民生方面的积极作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提质提速,会议作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用足用好债券政策,积极争取新增债券。要抓住国家支持地方合法举债谋发展的政策机遇,全力向上争取政府债券额度。加强债券项目储备,合理谋划政府债务规模和结构,完善债券项目储备库。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优先支持成熟度高的项目和在建项目,加快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尽快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科学测算我市债务需求,进一步优化投向结构,充分发挥债券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

  二、强化债券资金绩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债券项目的事前绩效目标管理和事后绩效评价,高质高效使用债券资金,确保重大政策和项目的实施效果。持续强化专项债券的“借、用、管、还”全流程管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新增债券资金应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优先用于保障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国家明确禁止的项目。债券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闲置、挤占和挪用,不得改变资金用途。

  三、加强债务风险防范,保障健康持续发展。要进一步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体系,健全覆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存量债务置换、风险评估和预警、应急处置、信息公开、日常监督等环节的“闭环”管理体系。依法将债务纳入政府预算统一管理,确保政府举债的规范透明。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腾出更多资金用于化债。按照“谁举债、谁偿还”的原则,严格落实部门和单位债务主体责任,严格偿债资金预算,定期清理已完工交付使用项目未支付资金情况,严禁新增隐性债务。财政、审计部门依法加强对政府债务的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对政府债务管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狠抓落实,定期向社会公开债务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依法向人大报告债务管理情况,严格将政府举债规模控制在上级下达的债务限额内。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预算、预算调整、决算的决议和审议意见,防控政府债务风险,实现稳增长与防风险长期均衡。


     

责任编辑: 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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