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4年8月29日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2024年8月29日,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程军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2023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政府及其审计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提质提速”总要求,统筹风险防控和转型发展,积极有效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依法对2023年度市本级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重大政策落实、重点民生项目、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开展审计,注重从制度和机制层面揭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在保障财政政策和措施落实、重大项目落地、增进民生福祉、促进政府“过紧日子”、维护财经纪律严肃性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同时,不断加强审计整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率连续三年达90%以上,有效发挥了常态化“经济体检”作用。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政府及其审计部门要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中心工作,加大对重大政策落实、重大专项资金使用、重点民生资金使用和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的审计监督力度。进一步强化财政管理审计监督,提升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效能,督促管好用好财政资金,落实好过“紧日子”要求,切实做到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进一步加大重点民生领域审计,持续关注医疗、教育、养老、乡村振兴等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努力把审计监督跟进到民生保障的“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隐患、重大风险防控,强化对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的审计监督,确保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持续强化审计整改,严格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和长效机制,杜绝屡审屡犯现象,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并于2024年12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责任编辑:畅任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