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城县交通运输局国道241线翼城县石桥至梁壁段改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2024-09-30 10:43:30 来源:临汾新闻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依法应当进行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国道241线翼城县石桥至梁壁段改线工程

  路线起点:路线起点位于翼城县中石桥村南侧,顺接国道241(营里~石桥)段终点,与省道331线(坪曲线)平交。

  路线终点:终点位于西梁壁村南,既有国道241与陵侯高速分离立交以北的桥头处。

  建设内容:本项目按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80km/h,路基宽度22.5m。路线全长约9.513公里,设桥梁801米/3座,涵洞11道,平面交叉7处,分离式立交1处。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翼城县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和培华

  联系电话:13935701507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山西森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51-4048818

  联系人:谷工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方式: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在规定时间内可采用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发表意见时请留下您的姓名及基本情况(经常居住地址,身份证号、有效联系方式等 )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之内。

翼城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编辑: 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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