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5年10月29日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2025年10月29日,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全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在一体推进预防和惩治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等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为未成年人构建了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但未成年人犯罪依然呈现整体高位运行趋势,为此,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事关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事关千千万万家庭的幸福安宁,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既是平安工程,也是民心工程。要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转化为触手可及的司法实践,牢固树立依法、系统、能动的履职理念,准确把握未成年人司法规律,坚持预防和治理结合,管护并重、多元治理,增强做实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政治自觉,以法治力量保障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要进一步强化保护理念。要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辩证把握“宽”“严”关系,做到“宽容不纵容”,依法审慎办理未成年人犯罪。在诉讼阶段,要加强未成年人罪错案件监督,根据未成年人罪错程度、个体差异,协同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健全罪错未成年人案件分级干预机制,提高司法办案和处理的精准度。
三要进一步加强法治教育。要创新法治宣教模式,强化数智赋能,充分利用“临汾市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云平台”,打造“线上+线下”立体化法治宣教矩阵,在全社会营造保护未成年人的氛围。要提升法治宣教的精准度,根据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针对性开展普法内容。要加强重点群体法治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下乡“活动,重点增强农村留守儿童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要持续释放法治副校长制度效能,常态化推动思想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活动,筑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第一道防线。
四要进一步增强工作合力。要完善司法保护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的分工协作,促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融通发力。建立健全与教育、民政、妇联、团委等部门的协同联动机制,发挥“检察+N”多维一体全链条精准帮教体系作用。要积极引导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等专业社会力量做好心理疏导、行为矫正等工作。要针对监护履职中存在的问题,制发督促监护令,引导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对不良场所制发司法建议,构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社会支持体系。
五要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建设,着重加强基层、一线未成年人检察队伍建设,优选拥有专业素养,具有刑事办案经验,工作耐心、亲和力强的干警,解决基层办案力量薄弱问题。要强化业务技能培训,加强多形式的示范庭、观摩庭等岗位练兵,着力提升未检检察官的综合履职办案能力。

责任编辑: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