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8号)
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7月2日通过的《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临汾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六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经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7月30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8月8日
责任编辑: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