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法院大槐树法庭下乡办案记

2021-10-28 09:11:39 来源:临汾新闻网   浏览次数:

  临汾新闻网讯 “我们的矛盾终于解决了,我诚心诚意地感谢法官和村干部,了却了我的一桩心病。”双方调解成功后,两原告当场撤诉,激动地握着法官的手再三表示感谢。近日,洪洞县人民法院大槐树法庭负责人王洪忠前往洪洞县苏堡镇上门化解了两起纠纷,消除了几家人多年积怨。

  王洪忠一行首先来到了苏堡镇,案件的两原告与被告系叔侄关系,三家所承包的土地相邻,经过多年耕种和自然环境的变迁,三块土地的界限不清。两原告认为被告侵占了自己的承包地,将其诉至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王洪忠发现原告与被告积怨较深,调解一直未达成协议。为了化解矛盾,王洪忠决定转换办案思路,与三方当事人、村干部约定时间,进行现场办案。

  “今天既然大家都来了,我们就一定要把事情处理好,把纠纷彻底解决。”考虑到土地纠纷具有反复性,如处理不当,很难实现案结事了。为查明土地权属,王洪忠与该村村干部一起对三块承包地进行了实地测量。根据测量结果,再次组织原被告进行了调解。为尽快缓解双方矛盾,王洪忠与被告讲道理、释法律,耐心对被告进行劝导。最终,被告同意让出一部分土地作为原告土地的田垄,并在村干部的见证下双方重新划分了土地界限,原告当场撤诉。这起多年的纠纷在法官与村干部的调解下一朝化解。

  前案刚刚解决,王洪忠一行又立即动身前往苏堡镇另一个村庄,就一起财产损失案件进行调解。这起案件的原被告所承包的土地系相邻地块,原告承包地内的核桃树因冠幅过大,影响被告在自己所承包土地上的行走与劳作。被告与原告多次沟通无果后,一气之下将原告所有生长在自家地块上方的核桃树枝条进行了砍伐,给原告造成了一定经济损失。

  考虑到被告年近七旬,出行不便,为进一步查明案情,快速解决纠纷,王洪忠积极联系村干部,驱车前往核桃树地内查看情况。在王洪忠的耐心劝导下,原被告双方对立情绪逐步缓和,“法官的讲述让我听了有些惭愧。今天法官和村干部来家里现场为我们解决纠纷,我们还有什么争执不下的,我们听法官的。”原告被告握手言和,纷纷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两家终于达成了和解意见。

  “农村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最基本的依靠和保障,农民对其土地分亩必争。”王洪忠告诉记者,“法官在调解的过程中,需要转变办案方式,走进他们的田间地头、家中了解实际情况,准确找到矛盾的症结点,从法理、情理的角度去化解矛盾,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用实际行动落实司法为民举措,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真正做到为民办实事。”

  记者 白洁


     

责任编辑: 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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