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进行第三次“两学一做”集体学习,并围绕“讲政治有信念”主题进行研讨。
会议对《党章》第六章《党的干部》内容进行了重点解读,要求支队各级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不能等同一般,理想信念、工作标准要高,要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甘当人民公仆, 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起好干部带头作用 ,切实履责、敢于负责,成为推动临汾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科学发展的骨干力量。
在“讲政治有信念”主题研讨时,各党委委员从为什么强调共产党员要讲政治、有信念,共产党员讲政治有信念的具体包含哪些方面、怎么去做等方面纷纷进行发言讨论。理想信念是一个人的精神内核,是支撑人坚定事业信心的动力源泉,当前在公安交警队伍中有的党员干部存在着信念缺失、政治不坚定的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做到讲政治、有信念,首先需要牢固树立和增强“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其次,全市交警部门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依法依规办事,抓好细节,管好队伍。
各委员还结合当前公安交警队伍工作实际从紧跟形势、主动作为,认真履职、时刻坚定理想信念、坚定立场、做合格党员等方面进行了发言。
责任编辑:张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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