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群众观点,掌握群众工作方法,增强群众工作能力,把群众路线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是当前做好检察工作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作为基层检察机关,如何进一步提升联系群众工作能力,笔者认为要做好“四个坚持”。
坚持执法为民,增强群众观念,做群众信赖的检察官十八大报告指出,“运用法制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要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就是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则和法定程序,必须切实保护人民权利和尊重保障人权,必须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坚持执法为民,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调解经济社会关系、统筹协调各种利益冲突、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秩序、确保社会稳定,切实把依法履职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把群众工作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第三是要坚持司法的人民性,克服脱离国情、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现象,转变执法方式。在业绩评判上,由单纯重视办案数量向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相统一转变。在执法价值取向上,由严打向更加注重宽严相济、促进社会和谐转变。在案件管理方式上,由案件分散管理向集中管理转变,构建统一受理、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执法办案管理机制,实现公开透明监督。在办案方式上,从单纯办案、就案办案向更加注重化解矛盾纠纷转变,依法处理好每一个案件,慎重化解每一起矛盾纠纷,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司法公正,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
坚持专群结合,培养爱民之情,着力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一个人民满意的检察官,不仅要从思想上解决为谁执法、为谁用权、为谁服务的问题,也要从行动上不断提高执法办案、化解矛盾、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说到底,群众工作统领检察工作,必须强调检察工作的人民性,这是基本的政治属性。实践中,必须把检察工作的人民性和专业性有机结合起来,以人民性为统领,以专业性为支撑,才能更好地实现司法为民、服务群众的价值追求。
增强对群众的感情。有必要深入开展检察机关党员干部的群众观念再教育,引导广大检察干警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增进群众感情,从根本上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做到无论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如何多元多样,党的优良传统不能丢;无论形式如何复杂多变,理想信念不能变;无论社会结构和利益关系如何深刻调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忘,自觉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办案中关爱群众,自觉为人民群众执好法、服好务。
不断增强群众意识。检察机关及其党员干部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真心实意对人民负责的精神,作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一切为了群众;要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在执法的各个环节都细心研究和关心群众的利益;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情感执法,特别是对那些无权、无势、无助的弱势群体人员的合法权益,要格外注意加以保护;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热点、难点问题,要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出和完善为民执法新举措。
坚持专群结合。健全人民群众参与检察决策机制,完善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员、专家咨询制度,对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采取公开听证、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积极推进检察门户网站、检察微博建设,注重通过网络了解社情民意。开展形式多样的举报宣传,打造阳光接待室、阳光检察院,积极发动群众举报,引导群众据实举报、实名举报,提高检察机关发现案件线索的能力;完善鼓励证人作证、证人保护、举报奖励制度,探索信息联络员等发动群众提供涉案信息的工作方法,依靠群众深挖犯罪。坚持专门预防和社会预防相结合,法律监督与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紧密依靠群众,调动社会力量,推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社会化,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建立重点人群管护制度,坚持专群结合,依靠群众,推动工作。
坚持服务为先,实践亲民之行,拓展检察机关群众工作渠道做群众工作时,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进一步拓展联系群众的工作渠道,想方设法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探索群众工作方法。组织干警开展“四走进四服务”,即走进企业、走进社区、走进农村、走进基层,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活动;开展大排查、大接访、大调解、大防控“四大”活动,为群众送温暖、送平安、送法律、送服务;开通“民生检察服务热线”,开展向人民群众问需、问计、问效的“三问”活动以及建立健全服务基层群众网络体系等一系列便民利民举措,主动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不断完善检察机关举报平台,加强检务接待“窗口”建设,为来访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加强涉检信访工作,着力预防和处置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落实首办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实行领导包案制。引导群众通过正当渠道反映和依法解决问题,讲究处置策略,注重工作艺术,落实善后措施,做到案结事了。
搭建服务群众工作平台。扎实开展延伸法律触角、促进检力下沉工作,稳妥推进派驻乡镇检察室建设,着力构建执法为民的一线平台,真正把人民群众看成自己的衣食父母,深怀感情,真诚交流,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愿望,及时调整方向和目标,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坚持统筹兼顾,落实安民之举,推进群众工作与其他工作的有机结合实现群众工作与三项重点工作的有机结合。继续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参与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必须遵循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原则,把群众工作与深化三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建立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机制、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机制、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和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机制,更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实现群众工作与队伍建设工作的有机结合。提高检察干警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是检察干警更好服务群众的要求。通过开展“访民生、知民情、解民意”等活动,着力提高检察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加强检察干警开展群众工作的实践锻炼,及时总结推广检察机关群众工作的经验。
实现群众工作与创先争优工作的有机结合。引导广大检察干警在本职岗位上争当“检察业务专家”、“办案能手”,工作上争先创优,效果上以人民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标准。通过多措并举和狠抓落实,密切检民关系,确保检察工作获得更广泛、更可靠、更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作者系大宁县检察院检察长 权建威)
责任编辑:巩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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