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组织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基础,关乎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和领导力,而巡察工作作为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对于发现问题、推动整改、净化政治生态起着关键作用。在新时代,如何将巡察工作与党的组织建设深度融合,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如果能将两者有机结合,就能更好地发挥党的组织优势,确保党的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巡察工作与党的组织建设深度融合的重要意义
强化党的全面领导。巡察工作通过对各级党组织的政治监督,检查党的领导是否坚强有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得到贯彻落实,能够发现党组织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党组织提供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能够进一步强化党在各个领域的全面领导,确保党的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
提升党的组织建设质量。巡察工作能够发现党的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经过巡察发现,有的党组织设置不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通过整改这些问题,能够促进党的组织建设不断完善,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提升党的组织建设质量。
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巡察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推动作用。与党的组织建设深度融合,能够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国企党组织在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党组织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有助于营造风清气正的国企政治生态,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巡察工作与党的组织建设深度融合的现状问题
思想认识有待提高。部分党员干部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重发展轻监督的思想。有的认为巡察工作只是一种形式,对党的组织建设的促进作用不大;有的对巡察整改不重视,敷衍了事,存在蒙混过关的心态,导致问题反复出现。
融合机制不够完善。目前,巡察工作与党的组织建设的融合机制还不够健全,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和联动机制。巡察机构与组织部门在信息共享、问题整改、成果运用等方面的合作还不够紧密,影响了融合的效果。
成果转化不充分。巡察工作发现的问题在党的组织建设中的成果转化还不够充分。一些问题虽然得到了整改,但没有从根本上建立长效机制,极易出现反弹。同时,巡察成果在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等方面的运用还不够广泛,没有充分发挥巡察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巡察工作与党的组织建设深度融合的有效路径
强化政治引领,提高思想认识。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提高党员干部对巡察工作与党的组织建设深度融合的认识。二是领导带头示范。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重视,将巡察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带头接受巡察监督,认真整改自身存在的问题,为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榜样。
完善融合机制,加强沟通协调。一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巡察机构与组织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实现资源共享。在巡察过程中发现的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要及时通报给组织部门;在干部考核、选拔任用等工作中掌握的情况,也要及时反馈给巡察机构。二是健全联动整改机制。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巡察机构与组织部门要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审核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对整改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防止问题反弹。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巡察能力。一要选优配强巡察人员。注重从组织、纪检、审计、财务等部门挑选专业人才,同时也可以吸纳一些具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业务型干部加入巡察队伍,提高巡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二要加强培训教育。定期组织巡察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加强对巡察人员的纪律教育,通过案例分析、经验交流等方式,提高巡察人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三要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对巡察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促进成果转化,推动党的组织建设。一要建立整改台账。要逐一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对整改不力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严肃问责,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二要推动制度建设。督促各级党组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重点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得到有效落实。三要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创新。以巡察为契机,探索符合新形势下国企建设需要的党的组织建设新模式、新方法,提高党的组织建设的科学化水平。例如,可以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创新党员教育管理方式,提高党员教育的实效性。
新时代下,巡察工作与党的组织建设深度融合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不断探索创新,总结经验,通过强化政治引领、完善融合机制、加强队伍建设、促进成果转化等有效路径,实现巡察工作与党的组织建设相互促进、协同发展,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作者单位: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巡察办公室)
责任编辑:畅任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