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路线是我党长期革命和建设经验的总结,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实践表明,党在历史上所取得一切成就都是党密切联系群众、深入依靠群众的结果。组织部门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肩负着为党和人民选干部、配班子、建队伍、聚人才的职责,肩负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的重大责任,是党的群众路线的最坚决拥护者和执行者。如何坚决地在组织工作中始终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如何使组织工作开展的更具活力,更有效力,更富发展力,如果使组织工作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这是我们必须思考并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坚定一个思路,增强认识,深刻理解活动实质党的群众路线是党在长期的革命和改革实践中摸索出来的经验法宝,其立足点是“为了群众”,核心是“依靠群众”,工作思路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没有广大群众的参与,组织工作开展就无从谈起;没有广大群众的支持,组织工作让人民满意就无法实现。一要坚持一切为了群众。党的历史,就是一部为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而奋斗的历史。组织工作要始终以人民利益为最高利益,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制定工作任务要考虑群众利益,开展工作全程要考虑群众感受,考验工作成效要考虑群众态度。要站在群众的立场上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要为群众着想、助群众脱困,帮群众解难,使组织工作更加符合群众的利益和要求。
二要坚持一切依靠群众。人民群众不只是我们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力量之源,也是智慧之源、谋略之源和方法之源。组织工作自始至终要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要向群众学习,从人民群众、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我们在组织工作上取得的一些成绩,正是我们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汲取群众智慧,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的结果,这种好的工作策略和工作方式应该始终坚持并不断完善。三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思路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着目标能否顺利实现。组织部门作为党委重要职能部门,担负着选人、管人、用人的重任。要接受群众监督,坚持从群众中获取人才、智慧和资源;要把取得的成绩、工作的开展情况反馈回群众中,接受群众检验。我们选拔干部的“三推两考一票决”制,发展党员工作中的“四票两证两公示”以及基层党建“定查评”工作法,都是在充分考虑到人民群众的意愿,加大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重点照顾最基层一线的干部和群众的基础上,研究出台并有力推行的。
二、明确双重责任,集中力量,牢固把握活动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组织部门担负着抓好自身活动和参与组织指导整个活动的双重责任。这是我们开展工作必须明确的两个任务,二者相承相递,相辅相成。一是要围绕“四个带头”,提升综合能力。即带头增强党性,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思想自觉性;带头加强学习,创新工作方法,树牢为民观念,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实际本领;带头深入基层,进一步完善组工干部村级联系点制度,密切干群关系,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工作实绩;带头改进作风,坚持公道正派,从严从实要求,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政治素质。二是要紧扣“两个注重”,实现相互促进。要注重发挥组织部门职能作用,在活动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考察锻炼干部,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能力;要注重组织工作在实践活动中的反馈,听取基层意见,注意整改落实。只有开展好组织部门的内部活动,我们才能有信心、有能力和活力地去参与并组织指导整个活动的开展。而只有有效地参与了活动的组织指导,我们才能有归纳地、系统地总结活动开展经验,更好地落实自身活动开展。三是要做好一个梳理,完善运行机制。要对基层意见建议进行梳理汇总,对照党的纪律、群众期盼、先进典型和改进作风要求,修订党员干部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组织系统信访处理等业务流程,在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上摆问题、找差距、明方向,逐步完善组织工作运行机制,不断地提高组织工作规范化水平。
三、建立三个途径,多管齐下,不断加大活动力度途径就是方法,是手段。要结合当前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探索建立活动开展的有效途径。一是常规工作渗进。我们不能为搞活动而搞活动,要在常规工作当中,逐步进行活动的渗透,在“照镜子”中查找问题,在“正衣冠”中发现不足,在“洗洗澡”中保持本色,在“治治病”中改进作风;要紧紧围绕转型跨越发展和民生改善实际,大力推行“定查评”工作法,在基层党建、干部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自身建设中真正做到亲民、为民,做到依靠人民、服务人民,让群众路线真正入脑入心,成为干部的自觉行为。二是重点工作推进。要以重点工作的开展为平台,形成推动力。要结合组织工作“服务提升年”活动,认真落实《关于围绕转型跨越发展实施组织工作“服务提升年”的30条意见》,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以群众期盼为推动力,以“活动”带“活动”,用“成效”促“成效”,把基层实际和干部群众的需求紧密结合起来,服务转型跨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小康社会建设。要坚持群众路线,以务实的工作作风,真抓实干,用项目建设来盘活经济,拉动整体;用资源优势来吸引人才,锻炼干部;用完善基地建设架构来保障体系运行,规划发展。三是专项活动促进。要开门搞活动,开展一批群众路线的前期准备、配套延伸活动。在做好规定动作基础,谋划好自选动作。首先要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大力开展“十查十看”专项整顿活动。即,查服务态度,看宗旨观念;查政治素质,看大局意识;查思想作风,看创新意识;查工作绩效,看履职能力;查岗位考勤,看勤政意识;查政策落实,看务实作风;查办事效率,看执行能力;查问题解决,看责任意识;查工作方法,看担当意识;查廉政行为,看清廉从政。其次要大力开展“进百村联千户访万民”活动,以此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要载体。从100个市直机关选派100名优秀年轻机关干部定点联系100个行政村,帮扶联系点建强村级班子,带好党员队伍,理清发展思路,解决突出问题。
四、保障四项权利,廉洁务实,有力确保活动成效践行群众路线,就是要在维护群众权益的基础上,紧密联系群众,查处并解决问题,以优良的工作作风、扎实的工作业绩赢得群众的拥护。组织部门必须发挥样板作用,作好表率,不仅要舍“利”于民,还要还“权”于民。一是选任干部给群众知情权。选任干部是组织部门的本职工作,要在原来公开、透明的基础上,通过新的方式,新的平台来达到信息更加公开、结果更加透明。
要把选任干部的实施方案、程序步骤、资格条件以及选任结果等不仅在公示栏公示,还要发挥媒体尤其是新兴媒体作用,在报纸、电视以及党建、政府网络上进行公示,接受监督,让群众一目了然,心中有数。二是发展党员要给群众举荐权。发展党员工作是组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基层组织部门,因为要和群众直接接触,与群众的联系就更加紧密。要从接受申请、确定培养人到确定积极分子以及推荐发展对象等发展党员的各个阶段给予群众更大的话语权,要求群众或者群众代表参与推荐。有不同意见的,要重新考虑;有明显反对意见的,不予发展。三是党建工作要给群众参与权。在基层党建工作开展过程中,一定要给予群众充分的参与权,才能保证确定目标不随便,服务性质不改变,开展工作不走样。在“定查评”工作法推行过程中,从年初制定目标、年中督查、年终考核评议等每个阶段都要有群众参与。制定目标要征求群众意见,督促检查要有群众代表参加,考核评议时,群众评议结果要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四是自身建设要给群众监督权。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最后落脚点就是为了群众。要真正做到“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就离不开群众的监督,要真正煅造出高素质、作风硬的组工干部队伍,最重要也是要学会听取群众的意见。所以,要在建章立制、开会学习、作风改进等方面自觉主动地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要依据梳理出的群众正确意见,及时纠正工作方向,优化工作方法,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务实创新,不断地提高自身素质,建设模范部门。
(作者系霍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周文伟 )
责任编辑:巩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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