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2014-04-19 08:57:21 来源:临汾新闻网

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或建议。

2013年,在中共临汾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市委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任务,立足本职,用心把握,找准定位,服务发展。

一是着力优化发展环境。围绕临汾综改试验区建设和“百里汾河新型经济带”建设的战略决策,市检察院出台了服务和保障综改试验区建设的25条意见,各基层检察院全部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措施,明确责任,针对性地服务产业园区、新型城镇化、民生事业等建设,努力为临汾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创造优质高效的司法环境。

二是着力化解社会矛盾。认真履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责任,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634人,提起公诉3238人。在严惩各种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积极贯彻宽严相济等刑事政策,努力在检察环节化解矛盾。认真落实新刑诉法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诉讼程序”的规定,设立机构或指定专人,采取分案起诉、亲情会见、合适成年人在场等保护性措施,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77件184人。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共依法妥善处理群众来信1458件、来访1512人(次)。依法办理国家赔偿案件7件,赔偿金额7.4万元。注重司法人文关怀,积极救助37名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81万余元。

三是着力保护民生民利。深入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共查办涉农资金、专项补贴、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贪污贿赂案件71件118人、渎职侵权案件24件32人。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决贯彻市委、省检察院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预防两手抓,努力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以党委政府重视、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发展稳定的大案要案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96件155人,立案人数同比上升2%。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56件67人,立案人数同比上升4.6%。

强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积极实践“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理念,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认真落实职务犯罪惩防年度报告制度。加强预防基地建设,深入开展预防宣传,共举办各类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讲座近300场(次),受教育人数达3万余人,大力营造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

三、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单独或联合其他机关新制定规范性文件15件,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各环节的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一是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效果明显。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违法立案等问题。与市公安局建立了命案现场勘验检察官介入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出现冤假错案。开展了“对派出所办案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对全市182个派出所办理的9495起案件进行了检查。曲沃县检察院成立了驻公安派出所侦查监督联络室,洪洞、大宁检察院探索采用了“建议变更办案人”的监督措施,这些做法均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

二是刑事和民事审判活动监督稳步推进。针对量刑畸轻畸重、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共提出刑事抗诉50件,改判和发还重审11件;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156件(次)。多元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重点加强对错误裁判、违法调解以及执行不作为的监督,共审查处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83件。

三是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创新开展。加强对刑罚变更执行的同步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53人;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737人(次);查办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7件10人。创新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探索并运用了“把三关、两配合、一检查”的“321”监督模式,促进社区服刑人员教育转化,保障刑罚依法正确执行。

四、切实加强自身监督,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始终铭记检察权来源于人民,向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切实加强内外部监督,进一步把检察权关进“制度的笼子”。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学习贯彻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逐条研究落实代表审议意见。两级检察院共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59次,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46次,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工作44次。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转办的19起案件全部办结并及时答复。

诚恳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主动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市检察院增聘4名政协委员为检风监督员,进一步加强监督。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人民监督员共监督职务犯罪案件28件。以尧都区检察院为试点,积极探索“阳光检察”工作,其做法得到省检察院的高度认可。市检察院开通了“临汾市检”微信公众平台,向社会各界通报检察工作情况。

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制约。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认真落实职务犯罪嫌疑人审查逮捕上提一级的改革措施,共审查基层院报捕案件26件32人,经审查,不批准逮捕6人。深化案件集中管理和案件质量机制建设,坚持每季度对检察业务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加强案件的流程监控和动态监督,共分流各类案件5042件,发出办案期限预警和催办通知40次,处置违规涉案财物33件(次),评查案件169件,提高了办案质量。

五、加强队伍自身建设,着力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召开了全市检察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组织开展了“五星党支部”创建、优秀复转军人评选、革命传统教育等一系列活动,统一检察人员的思想和行动。制定了具体实施意见,从六个方面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开展了“夯实基础管理、落实工作责任”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在全市活动总结大会上,市检察院作了经验介绍。大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全市共有18个集体、20名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二是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大规模教育培训;与浙江大学等三所知名高校联合举办检察业务培训班,全市223名干警参加了培训;运用视频会议系统,对全市检察人员进行了计算机知识培训和保密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全市85名检察新闻通讯员进行了写作技巧培训。组建了由71名干警参加的全市反贪侦查的预审、查账等“五个人才库”。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以评促练,以赛促才,3名干警分别在全国监所检察、预防知识素能比武和全省侦查监督业务竞赛中获奖。

三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和市委、省检察院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具体实施细则,切实精简会议、文件,规范公务接待和公车使用,机关文风、会风和工作作风明显好转。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两级院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扎实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顿活动,组织干警学习违法违纪典型案例,促进广大检察人员增强廉洁从检意识。开展检务督察活动25次,及时通报并跟踪督促纠正发现的问题,促进检风检纪持续改进。对5名违纪干警给予党政纪处分。

四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市检察院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包点联系基层院制度,定期深入包联点检查、指导、督促工作。市检察院加大协管力度,加强与地方党委的沟通,帮助6个基层院充实17名班子成员,指导9个基层院调整了中层干部,激发了干警活力。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13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市级以上文明单位。深入开展检察文化建设,曲沃县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

充分利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加强侦查装备和信息化建设,集中购置了一批侦查指挥、证据收集、检验鉴定等装备,改善了基层执法办案条件。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再上新台阶的关键之年。我们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三届五次全会和全省检察长会议的安排部署,以服务临汾全面深化改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使命,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扎实推进平安临汾建设、法治临汾建设、过硬队伍建设,继续深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实干型、廉洁型、和谐型检察机关,为建设文明开放、富裕和谐的新临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围绕这一思路,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以服务大局为重,努力在保障转型发展上有更大作为。坚定不移地把全市中心工作的需求点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围绕我市开展的改革创新、转型攻坚、环境提升、服务群众的“四个年”活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我市综改试验区和“百里汾河新型经济带”建设。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平等保护各类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强化对涉及市场准入、不正当竞争等问题的法律监督,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严惩制假售假、非法传销、合同诈骗等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正确认识深化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界限、法律与政策界限,依法惩治违法犯罪者、支持改革创新者。

二、以人民利益为上,努力在维护民生民利上有更大作为。以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根本目标,立足检察职能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公共安全、反腐倡廉的关切,坚决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犯罪;深入推进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坚决惩治教育招生、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征地拆迁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围绕群众关心的问题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依法妥善处理好群众诉求,确保问题能解决、权益有保障。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检察工作的最高标准,从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使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积极探索依靠群众、专群结合的途径和措施,拓展联系服务群众平台,健全群众有序参与检察工作的方式途径,不断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努力做到“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

三、以法律监督为本,努力在促进司法公正上有更大作为。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办案质量,坚决防止出现冤假错案。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既要坚决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和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又要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动形成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大对执法不严、执法不廉、选择性执法、徇私枉法的监督力度,严肃查处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索贿受贿等职务犯罪,深入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促进公正司法和法治临汾建设。

四、以过硬队伍为基,努力在加强自身建设上有更大作为。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切实抓好检察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解决特权思想、霸道作风等执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始终保持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以领导干部、业务一线和基层检察人员为重点,深入开展领导素能、任职资格、专项业务和岗位技能培训,扎实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全面深化“阳光检察”工程,积极开展争创“职业道德模范”活动,不断提高执法透明度和检察公信力。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和省检察院“十个严禁”,坚决反对“四风”,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开展“纪律松弛、吃拿卡要”专项整治工作,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处理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绝不姑息、绝不迁就。以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为目标,以创建“六型检察机关”为抓手,推动基层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全面进步。

作者:临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苑涛

责任编辑:巩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