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工作要做到“三强化一规范两提高”

2009-01-17 11:07: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随着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日益增强,对交通警察的执法能力、执法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如何做好新时期的交通管理工作、让人民群众满意,是摆在各级交通管理部门面前的全新课题。为此,我认为,交通管理部门要以公安部提出的“三大建设”,即公安信息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为目标;以转变执法理念,加强法制工作,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促进依法行政为措施;以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为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做好“三强化一规范两提高”工作,才能把新时期交通管理工作不断推向一个新阶段。
三强化,即一要强化法制工作。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配齐配强法制工作人 员,落实工作职责,抓好执法培训,加强执法监督,完善执法程序,促进依法行政,减少执法摩擦,努力创建和谐的执法环境,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二要强化科技工作。要充分利用科学技术手段管理交通,实施科技强警战略,进一步减轻民警的体力透支。同时,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对于轻微的一般交通违法行为,重点以说服教育为主,能不处罚的坚决不罚,充分体现理性、平和、文明的规范执法。三要强化宣传工作。要大力宣传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交通违法是频发交通事故的温床,它可能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要宣传交警执法的重要性,让广大群众理解配合,支持交警的执法工作;要宣传公民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意义,树立遵守交通法规的典型,表彰守法的安全行车的驾驶人、企业;要结合普法教育,让全民参与交通 安全法的学习,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要组织驾驶人安全教育与培训,全面提高驾驶人的社会公德素质、道德水平、安全意识和技能素质。
一规范,即规范执法行为。要从创新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和完善执法制度等多方面入手,着力解决影响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民警的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把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理念贯穿到公安执法的全过程。规范路面民警执勤执法、事故处理、窗口服务等岗位工作制度,同时,辅助公安信息化手段对民警行政行为进行权限和流程监督,切实规范民警的行政执法行为。要大力推广和落实开明的执法方式,努力地把管理、教育和服务有机地统一起来,树立民生、民权至上的执法观念,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要注重考虑民意,坚决刹住随意执 法、不作为、乱作为的不良行为,坚持信赖利益保护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坚持依法行政、程序合法的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两提高,即提高执法能力。执法能力表现的方式就是各项交通安全法规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能不能安全地、合理地、开明地去实施,能不能准确地、迅速地、文明地去实施,能不能依照程序熟练地、人性化地、公道地去实施。提高执法能力不能当做一般的要求,要做到科学执法、公正执法、和谐执法、公平执法、严格执法、人性化执法的有机统一。要转变执法理念,改变执法作风,变管理为服务,变执法为公民着想,通过提高执法能力来进一步提高我们的执法公信力,提高民警素质。要组织形式多样的活动,对民警进行教育和培训。一是提高民警的政治素质,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 育,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公安部长在全国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二是提高民警的业务素质,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着重提高程序规定运用能力。三是提高民警的技能素质,培训《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和《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
总之,交通管理部门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教育引导广大交通民警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小事做起,细化各类执法标准,严密执法程序,规范执法环节,切实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执法的随意性,努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维护和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责任编辑: 魏中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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