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就是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它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也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强大思想武器。
我们只有深入学习,准确理解,自觉实践,才能把阶段性和战略性目标结合起来,整合各方面资源,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时效性。
一、以人为本,更加科学地明确工作思路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也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和执政理念的集中体现。联系反腐倡廉工作实际,就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深入了解群众的所思所虑,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始终坚持相信人民、依靠人民、为了人民,教育、帮助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才能使反腐倡廉建设更加富有成效。二是用以人为本作为衡量反腐倡廉成效的根本标准。反腐倡廉工作做得好不好,反腐倡廉建设是否取得成效,归根到底要看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否得到有效维护,人民的法定权利是否得到充分保证,人民是否满意。三是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对人民群众深厚的感情和高度负责的精神,大力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统筹兼顾,更加科学地发展创新工作方法
统筹兼顾,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我们要善于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把握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既发挥服务促进发展的作用,又推动惩治预防腐败体系逐步完善。首先,加强廉政教育,切实增强教育说服力。要紧密结合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突出宣传教育重点,紧扣宣传教育主题,创新宣传教育载体,形成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浓厚氛围。要进一步突出教育重点,要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廉洁从政、党纪国法和优良传统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要进一步改进教育方式方法,把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诫勉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引导和激励干部勤政廉政。其次,注重制度建设,切实增强制度的约束力。要坚持通过深化改革和加强制度建设,努力解决导致腐败滋生的深层次问题,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加强制度建设的针对性,要针对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领域和环节,大力推进制度建设。必须狠抓制度的执行,要对反腐倡廉各项法规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第三,强化权力监督,切实增强监督的制衡力。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必须把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各单位的一把手作为监督的重点,要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做到监督关口前移,使监督贯穿于从决策到执行的全过程。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的广泛性,加快推进党务公开,建立健全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和党内情况通报制度等;要继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畅通人民群众下情上达的渠道,增强广大群众的监督意识。整合监督力量,增强监督的实效性,进一步整合各种监督力量,把党的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等结合起来,发挥民生党派、社会团体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整合监督资源,形成合力。
三、注重实践,更加科学地抓好任务落实
科学发展观具有强烈的实践性。为此,要充分运用惩处手段,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突破口,及时发现和解决在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妨碍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查处只顾个人利益、部门利益,损害国家利益、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中梗阻”现象,严肃处理违背科学发展观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尤其是查处违反科学发展观的深层次的各种腐败问题;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更多谋创新之策、多出创新之招、多做创新之事,加快构建更加科学有效的体制机制,着力解决导致腐败滋生的深层次问题,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针对腐败易发多发的领域和环节,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和行政管理、财政、金融体制等改革,最大限度地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要按照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要求,不断健全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加强对权力的制约、资金的监控和从政行为的规范。(作者系侯马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郭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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