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科学制定产业结构调整规划。按照全省“中南部发展粮食、蔬菜、水果,东西两山发展干果和杂粮”的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产业发展规划。规划坚持的原则是:因地制宜,突出地方特色;突出经济效益,切实带动农民增收;适应市场经济和农产品生态安全的要求,着力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绿色农业。
其次,明确示范基地建设标准。一是基础设施配套完善。以中低产田改造为重点,实施山水田林路渠综合治理,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规模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建设高产稳产旱作农业示范项目、中型灌区配套改造和节水示范工程,提高农业综合能力,实现“田成方,林成网,渠相连,路相通,旱可浇,涝可排”的目标。二是生态环境有效改善。注重生态修复与保护,提高绿化覆盖率和湿地、草地占有率,大力发展节约农业、循环农业、生态农业,有重点地培育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村典型。三是科技含量明显提升。示范基地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开展技术交流,通过技术承包、智力分成、科技入股等方法,引进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新模式,积极开展农民技术培训,实施科技入户工程,使示范基地项目区的科技贡献率明显高于非示范区。四是社会化服务水平高。强化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加大扶持与服务力度,培育一批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发挥其联结农民与市场、技术、信息的纽带作用,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形成“公司+基地+经济合作组织+农户+保险”的产业格局。建立健全基层科技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农业行政执法等新型农业服务体系,为示范基地建设提供全方位、社会化的优质服务。五是农业标准化程度高。积极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有效提高示范基地的农产品标准化率,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强化农产品质量认证与监管,切实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认证力度,选择有特色、有规模、有效益、有竞争优势和发展前景的农产品,进行品牌培育,积极打造农产品优势品牌。
第三,积极探索和创新经营机制。坚持“不求多、但求精,力求起到示范带头作用”的原则,树立“不求所有,但求所成;不搞单打独斗,力求合作共赢”的理念,建立一套有利于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持续发展的良好机制。示范基地建设主体不拘一格,可以是政府部门,可以是集体组织,也可以是公司、经营大户或个人。建设方式可以独建,可以合资,也可以引入股份合作或业主负责的方式;可以新建,也可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扩建、续建。资金使用上,可与项目实施同步安排,也可用财政资金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对于在建或已建成的工程,可以采取承包、租赁、拍卖的方式,实现滚动发展。大力扶持农村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在信息服务和市场运作中的示范、中介作用。重点扶持和培育龙头企业,实施政策倾斜,搞好跟踪服务,在项目立项、建设用地、税费征收等方面给予优惠扶持,使其逐步做大做强,从而带动示范基地的建设和发展。 (张东红)
来源:临汾日报
【责任编辑: 贾亮】
责任编辑:临汾新闻网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