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农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的实践与思考

2009-07-11 09:32: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一、基本做法
 1、完善工作机制,让干部“任有承诺”。一是扎实推行“两定一查三评”制度。换届后新班子要结合本村长远目标规划制定三年任期目标,每年还要将当年确定要办的实事和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分解给每一位村干部,签订“两定”目标责任书。二是建立教育培训制度。今年已举办村干部政策理论、SYB创业、农村实用技术、专业技能等培训11次(班),培训人数达1500余人次。三是鼓励村干部领办和创办致富项目,通过发放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贷款予以支持,并安排200万产业化发展补助金,对选择效益好、带动性强、增收效果明显的项目优先给予两个年度的贷款贴息补助,激发他们引领发展的潜能和动力。
 2、落实应有待遇,让干部“干有所酬”。一是实行村主职干部岗位报酬集中统一发放制度。二是全面推行村干部养老保险补贴制度,村“两委”正职享受每月30元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府专项缴费补助。三是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村干部全部纳入医疗保险范围。
 3、实行奖励激励,让干部“绩有成效”。一是开展“争先创优评十佳”活动。二是积极鼓励支持优秀村干部参加招录乡镇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为他们提供信息、培训等支持。两年来,古县共有3名农村干部考录为公务员、6名考录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三是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关心了解农村干部思想、工作动态。对少数思想滑坡、作风不务实、工作无起色的村干部,及时加强教育引导,帮助树立正确理想信念。
 4、实行卸职补助,让干部“退有所养”。县委出台了《农村卸职老干部和因公致残人员生活补助暂行办法》,年满60周岁,任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满15年不足20年的,每年享受1000元生活补助;任满20年不足26年的,每年享受1500元生活补助;任满26年(含26年)以上的,每年享受1800元生活补助;任农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副主任、委员及会计20年(含20年)以上的,每年享受800元生活补助。全县共有217名农村卸职干部和84名因公致残人员(每年600元)享受到了生活补助,这一措施有利地鼓励了在职农村干部爱岗敬业,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二、主要成效
 实践证明,农村干部“四有”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抓住了农村干部队伍建设的“牛鼻子”,让广大村干部真正感受到了党组织的关心爱护和温暖,充分调动了农村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在巩固农村基层政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精减了农村干部职数,减轻了农民负担。“四有”机制实施后,古县按照“精干高效、交叉任职、减轻负担”的原则,以村人口为依据,参考地域、经济发展等因素,严格核定村干部职数。全县村干部职数由换届前的785人下降到618人,直接减轻农民负担70余万元。
 二是转变了农村干部作风,促进了社会稳定。“四有”机制实行后,村干部的工资和村级工作经费均由县财政统一支付,减少了村集体经济的开支和群众对村干部工资待遇的非议。同时,“卸职补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困难帮扶”等制度的建立,使村干部老有所养、病有所医、难有所帮,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村干部丢掉了包袱,想做事了,有作为了,工作由消极被动变为积极主动,原来单一行政管理变为为群众综合服务,由找群众创收变为为群众增收,消除了党群干群隔阂,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稳定了农村干部队伍,拓宽了后备来源。“四有”机制实施后,很多政治素质强、致富能力强、带动能力强、协调本领强的“四强”型致富能手、民营企业家、复转军人、外出务工优秀青年都愿回村当村干部,使农村干部队伍不断充实和优化,村级领导班子建设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工作需要。

 三、几点思考
 “四有”机制给农村发展带来很大变化,但应清醒地看到,建立健全农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是一个系统工程。在实际工作中,应把激励、关怀、帮扶三者有机地统一起来,不能因强调某一个方面而忽略其他方面,要坚持把政治关怀放在首位,不断增强农村干部的执政意识,在机制上达到以人为本、关心每位村干部切身利益的目的;坚持以工作上的激励为主导,把村干部最广泛地组织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中来,在机制上营造优秀者脱颖而出的新局面;坚持以生活上的帮扶为重点,切实保障和维护好村干部在生活方面的切身利益,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一是要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多方合力。要建立由组织部牵头,财政、民政、劳动、工会、农业、司法等单位参与的农村干部激励保障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多方配合,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优势,积极解决与农村干部工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难点、热点问题,在增强党内互动上下工夫,营造一种良好的关怀氛围。二是要扩大工资待遇和养老保障覆盖面,提高其他村干部工作积极性。三是要建立基本报酬、养老保险动态调整机制,积极应对市场波动。四是要建立专项基金,扩大帮扶保障范围。可以由各级财政出资或社会捐助建立农村干部“关怀帮扶”专项基金。五是要切实加强监督,提高帮扶实效。把建立健全农村干部激励关怀帮扶制度和落实情况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加强监督检查,主动关心,从而使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步入正轨,形成良性机制。(作者系古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刘红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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