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推动检察工作继续保持全省一流水平

2010-04-03 10:17: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一是围绕中心,全力服务我市工作大局。全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深入学习市委二届七次全会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临汾科学发展规划纲要》,紧紧围绕“负重转型、绿色崛起、统筹城乡、科学发展”的要求,探索建立检察工作服务“三个发展”的长效机制,切实把服务大局贯穿于执法办案各个环节,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提高服务大局的主动性。随时关注党委、政府的重大决定部署,选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不断完善服务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提高服务的有效性。
二是结合实际,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要以“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全面推进今年各项检察工作。要在依法履行各项检察职能的同时,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在办案中化解矛盾。要全面正确地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结合办案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建立完善矛盾化解机制,要妥善处理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积极参与重点人群的帮教管理、重点地区的排查整治和“虚拟社会”的建设管理,提高自身处理敏感案件、突发事件和公共关系的能力。要全面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等问题,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三是突出重点,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要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涉枪涉爆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坚决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依法严惩金融诈骗、偷税骗税、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犯罪活动,坚决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密切关注农村社会治安动态,把法律监督的触角向农村延伸,为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按照省检察院、市委关于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重点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职务犯罪;重点查办煤焦、民生、涉农、重大工程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办资源开发、审批、整合过程中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办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背后的职务犯罪。认真贯彻《山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结合办案搞预防,进一步拓宽预防工作渠道,积极构建党委领导下的职务犯罪预防大格局。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诉讼监督力度,以监督促公正。
四是从严治检,努力提升执法公信力。要结合当前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的“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大力推进检察队伍建设。要继续下大力加强中层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力建设,切实提高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组织、管理、指挥、协调能力,充分发挥他们在抓落实工作中的带动和示范作用。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要位置,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执法办案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优良党风促检风,确保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切实做到“四个在心中”。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努力形成良性竞争、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深入开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检察院”活动,营造崇尚学习的浓厚氛围。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最大限度兼顾各方面的利益诉求,最大限度兼顾法、理、情,牢固树立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的意识。要加大检察官培训力度,力争在两年时间内,把全市的检察业务骨干轮训一遍,切实提高执法办案的能力。继续开展大规模岗位练兵活动,通过练兵提高队伍的实战能力,使全市检察机关出现更多的“业务尖子”、“办案能手”,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
五是抓好保障,筑牢检察工作发展根基。认真贯彻全国基层院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山西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五年规划》,结合临汾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着力推进全市基层院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切实发挥为基层院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一线平台作用。认真落实《2009—2013年全国检察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加快我市基础网络和应用平台建设,提高现代信息技术在基层检察工作中的应用水平。加强经费保障机制建设,确保基层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落实,为基层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作者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闫喜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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