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员领导干部所担负的使命要求他必须自觉接受监督
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始终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永远和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真正做人民的公仆。能否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对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地位最根本的考验。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领导干部要把自觉主动接受监督作为工作动力,树立正 确的工作观、事业观、政绩观,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查找和解决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问题,认真反思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规范用权,坚持民主集中制,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的水平。
二、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体现了党对干部的爱护
党员领导干部的权力是人民所赋予的,接受人民的监督是他们必须履行的义务。这种监督是保证权力正确行使所必须的。从另一方面看,监督本身也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一种爱护和帮助,是他们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一些领导干部由于缺乏严于律己和接受监督的自觉性,自觉或不自觉地抵制、害怕监督,把监督看成是对自己的不信任,甚至看作是在整人。认为来自上级的监督是跟自己过不去,班子成员之间的监督是互相拆台,下级的监督是挑毛病,群众的监督是对自己不尊重。这些看法都是极其错误和有害的。
领导干部健康成长既需要自律,更需要他律。仅有自律是不够的,还需要有他律作为前提、补充和后盾。同时,也只有在他律这种外在强制力的约束下,自律才能真正转化为一种内在的自我约束力量。特别是对于那些自律意识较差或没有自律意识的人来说,他律更是绝对不可缺少的。
三、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必须做到正确使用权力
当前,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利用党员先进性教育和《廉政准则》出台的契机,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精神,切实加强党性锻炼,对照党章和党的纪律要求认真检查自己、审视自己、评价自己,从而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党性修养。这样,就能胸襟开阔,无私无畏,自觉接受监督。同时,必须创造出一种让群众能够讲活、敢于讲话、愿意讲话的氛围,必须把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作风和生活等各个方面主动置于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只有这样,才能把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当做一种警戒、一面镜子,经常想一想、照一照,保证不滥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同时也才能不断提高自己,改进工作。此外,还必须增加行政的透明度。无论是人权、事权、物权还是财权,都必须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用制度、法律来保证权力的健康运行。(李青彦 作者系浮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来源:临汾日报
【责任编辑: 邱睿】
责任编辑:临汾新闻网编辑
上一篇: 纪检监察干部要当“三员”作表率
下一篇: 改变发展方式 拓展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