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工程建设秩序 促进干部廉洁从政

2010-09-07 08:38: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记者:全省《若干纪律》的制定,有什么现实意义?《若干纪律》具体涉及到哪些部门的领导干部?
刘小才:省纪检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制定了《若干纪律》。《若干纪律》的制定旨在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秩序,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确保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若干纪律》对全市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中相当于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提出了明确的纪律要求。
记者:《若干纪律》对领导干部做出了哪些纪律规定?
刘小才:做出了十条纪律规定:一是在工程立项方面,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的决策,擅自决定工程建设项目立项,违反规定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资金,安排工程建设其他事项;二是在招标投标活动方面,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招标投标活动,以介绍、指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队伍或肢解工程项目等方式,使依法应当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不招标或者虚假招标、规避招标;三是在土地使用权审批和出让方面,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土地使用权审批和出让,擅自决定未报即用、未批先占或以各种理由擅自变更土地用途;四是在规划管理方面,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城乡规划管理,未经规定程序擅自变更规划、修改规划控制指标、调整容积率,或者随意降低处罚标准;五是在工程施工管理方面,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施工管理,擅自决定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建设项目,甚至向施工单位直接指定分包队伍;六是在项目质量管理方面,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擅自决定压缩工期、赶进度,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导致工程建设项目出现质量问题,甚至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七是在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方面,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擅自决定不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甚至授意环评部门出具虚假环评报告,导致严重环境污染;八是在物资采购方面,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擅自指定工程建设物资生产商、供应商,甚至授意高价采购物资;九是在财务管理方面,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财务管理,挤占挪用工程项目资金,甚至用项目资金报销应有个人支付的费用;十是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为他人谋取利益,由本人或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他人财物。
凡领导干部违反纪律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一律进行问责,情节较重的,予以免职;谋取私利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其他干部违反上述纪律,参照执行。
记者:我市在贯彻落实《若干纪律》上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
刘小才: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若干纪律》在全市的贯彻落实。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市级媒体进行深入宣传报道,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加大监督力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能,继续深入开展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细致做好项目排查工作,对发现的案件线索一查到底。同时,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发挥信访投诉、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廉政网络的监督作用,认真研判案件线索,及时安排初步核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立案查处,决不姑息迁就。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党委政府制定好贯彻落实《若干纪律》的措施,完善防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方面的相关制度,纪检监察监督做到关口前移、提前介入,形成靠制度规范、用制度管权、以制度管事的氛围,斩断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的黑手,确保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

(记者 何俊坪)

来源:临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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