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扎实开展

2010-09-18 09:46: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一、领导重视,管理体系初步建立

成立了临汾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组,统一领导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全市各公共机构单位都设有专人负责节能工作,实行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明确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卫生、教育等系统主管部门和国税、工商、质监等实行垂直管理的机构也建立了本系统节能管理体系。明确目标和责任,由此基本形成了全市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分工协作的全市公共机构节能体系,有力保障了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全面开展和有序推进。

二、狠抓落实,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全面铺开

1、规章制度逐步完善。按照省、市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们先后制定并下发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建设节约型机关管理和考核办法的通知》等10余个文件。同时,还制定了有关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实施方案、检查办法、统计制度及公务用车用油管理制度等多项管理制度。在这些规章制度及方案中,对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监督检查、宣传培训等工作进行了规范,逐渐形成了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制度体系。
2、用能管理初见成效。我市确定2007-2010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总体目标是:以上年度各种资源消耗为基数,年度总节能降幅达到3.2%。其中争取水消耗降低3.5%、电消耗降低3.5%、燃油消耗降低2.8%、低值易耗品消耗降低3.5%、办公经费支出下降3%、人均能源消耗降低3.2%。按照上述指标要求,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是节约用电。首先抓制度节电,制定下发的《临汾市建设节约型机关管理考核办法》中明确规定:各用能单位要建立健全用电管理制度并按国家有关标准配备电能表;使用节能灯具和设备,公共场所安装自动控制开关等节电装置;办公区域夏季空调温度设置在26℃以上,冬季设置在20℃以下;提倡三楼以下不搭乘电梯;减少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的待机能耗;办公场所要杜绝“白昼灯、长明灯”,提倡自然采光办公,养成人走灯灭的好习惯。其次是抓技术节电。通过我们多方努力,市直各公共机构办公场所的楼道、门厅、卫生间等大部分都安装了光声控一体化节能开关,消灭了长明灯。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多方筹集资金,将原来的燃气洗澡锅炉改造成太阳能洗澡设备,为全市公共机构的节能降耗工作起到了带头和示范作用。
二是节约用水。我们督促各公共机构做好分户计量,谁用水、谁付费,利用经济杠杆节能。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用水浪费问题,杜绝跑、冒、滴、漏等现象,自觉养成节约用水的好习惯。同时还积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改造和使用节水设备,减少水能消耗。去年以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机关办公场所的卫生间全部改造为自动冲水设备,节水效果十分明显。市政府机关草坪将原来的漫灌浇水改为喷灌浇水,花钱不多,节水不少。
三是节约用油。目前,机关公务用车存在着数量多、效率低、能耗高、管理不完善等问题。针对这些情况,市纪检委、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府采购中心、市交警支队联合下达文件予以规范。首先完善公务用车配备和采购制度,公务用车实行政府集中采购,严禁超规模、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积极推广使用国产、小排量、节能型轿车。其次是健全公务车辆管理制度,推行单车核算,实行公务用车保险、加油、维修“三定点”切实降低运行成本。第三是抓住全市公务用车节假日封存的要求不放松,努力完成节油2.8%的目标。
3、建筑节能改造逐步铺开。建筑节能改造是一项耗资巨大的工程。本着钱多办大事、钱少办小事的原则,多方筹措资金,针对有条件的单位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节能改造计划,积极开展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节能改造。安泽县、市审计局、市国土局等单位,对既有建筑运用新型保温材料与技术,对外墙、屋顶及外门窗进行节能改造,提高建筑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给既有建筑“穿衣、带帽、捂口罩”效果显著。大宁县办公楼全部使用节能灯具,数量达10103支。永和县街道LED照明改造工程、市政府机关住宅楼大型太阳能利用工程等都取得了可喜的节能效果。
4、宣传舆论力度较大。全市各公共机构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以及编发内部刊物,悬挂横幅、标语和制作宣传栏等方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重要意义,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鼓劲造势、营造氛围。我市以“山西省能源紧缺体验日”、“全国节能宣传周”、“无车日”为载体,共印发宣传品3000余份、悬挂横幅、宣传板面等100条块。在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上,市领导以及有关方面负责人在市中心广场身披授带,亲自发放宣传资料,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节约能源、降低能耗的重大意义,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有力促进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抓好落实,专项监督考核机制初步建立

今年上半年,在认真做好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统计工作的同时,对市直100个公共机构和17个县(市、区)、3个开发区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公共机构节能专项检查与考核。通过考核发现,每个被考核单位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得力、宣传到位、效果明显。专项检查完毕后,市政府办公厅专门发出文件,对市直和有关县市的工作进行了通报,对优秀单位进行表扬,落后单位进行批评。奖优罚劣的局面初步建立并形成制度,推动了此项工作的开展。

四、提高认识,全面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我们要在今后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做好以下几点:
1、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机构。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节能要建立健全节能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各县(市、区)要落实管理机构、人员、经费,明确责任,确保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顺利开展。
2、落实好资源消耗统计报告制度。认真做好水、电、油、气、办公用品、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开支等方面的消耗统计工作,要实事求是,既快又好,并做好数据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评和下达刚性指标提供详实依据。
3、加快节能改造项目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抓紧抓好各公共机构节能改造工作,重点是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高效照明,节水改造,分户计量,建筑围护,空调系统节能改造工程。要依据条例和法规进一步加大节能改造资金投入,落实节能专项改造资金,对示范工程给予补贴和奖励支持,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我市节能改造工作。
4、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一是建立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日常管理制度,用制度约束人,用制度管事;二是完善考核评价制度,按照全市公共机构节能试行考核办法,落实奖励资金,每年定期对各公共机构节能任务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价考核,将有关情况公示通报,并进行考评奖励;三是完善节能监察和能源审计制度。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节能监察和能源审计职责,加强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督查、检查,依法查处各种违反《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行为,确保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

(作者系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任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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