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向王洵同志学习的决定

2011-08-11 08:02: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段碧蓉)为进一步推进“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树立司法新形象,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关于开展向王洵同志学习的决定。
王洵同志现任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从事执行工作十余年来,他忘我工作、无私奉献,即使在身患肝癌的情况下,仍顽强与命运抗争,始终不忘法院事业。多年来,他共执结300余起案件,足迹遍布13个省市,为当事人执结案款1.8亿元,办案数量、结案数量一直名列全院前茅,先后三次荣获“办案能手”称号,五次被评为“先进个人”,七次获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6月9日,省高院院长左世忠号召全省法院系统宣传学习王洵爱岗敬业、忘我奉献的职业精神。
王洵同志是新时期我市法院广大党员干警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是广大党员干警学习的楷模。市中院要求,全市法院系统要迅速掀起向王洵同志学习的热潮,学习他对党忠诚、一心为民的坚定信念,学习他秉公办案、务实进取的优良作风,在全市法院系统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为我市实现转型跨越、先行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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