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岁月不居,时节如流。2019年渐行渐远。
这一年,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这一年,市人大表决通过了3部地方法规条例;
这一年,全市实现了乡镇、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全覆盖和五级人大代表进站全覆盖;
这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共召开常委会会议10次,主任会议10次,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9项,作出决议决定、审议意见15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40人(次),开展执法检查12项,调研视察10项,有效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立法篇 广泛调研立法引领
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充分行使立法权能,切实发挥立法主导和引领作用。今年年初共确定了立法项目3件,即《临汾市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规定》《临汾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临汾市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一年来,在常委会各机构和组成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市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发挥重要支撑作用的基础上,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多次论证研讨并赴省人大法制委征求意见,《临汾市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规定》于2019年4月26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并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已于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临汾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于2019年8月28日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初审,10月25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已经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1月9日批准,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
《临汾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促进条例(草案)》于2019年10月24日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初审,12月27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
此外,市人大常委会还召开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临汾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工作细则》,为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增添了新机制。
监督篇 围绕中心服务民生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维护和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法定及惯例性监督为基础,聚焦经济转型、民生改善、乡村振兴等方面不断加强监督工作。
聚焦经济发展。听取审议计划、预决算、审计及查出问题整改报告,将监督重点放在转型性项目落地资金预决算导向方面,监督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中是否存在对转型性产业不利因素,从而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依法加强对预决算审查监督,高标准建设预算监督联网平台,建立了预决算审查监督专家库,进一步完善财政监督方式。对全市营商环境开展专题调研, 形成7份高质量调研报告,在此基础上,常委会对全市营商环境进行了整体分析研判,最终形成一份关于全市营商环境情况调研报告,经第三十四次常委会审议后报送市委、市政府作决策参考,为推动我市营商环境优化作出积极贡献。
聚焦污染防治。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及相关职能部门,对我市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调研,在三十一次常委会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作出审议意见,为保障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专门下发《关于交办〈临汾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人民政府2018年环境状况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函》,跟踪监督市政府有关部门及企业进行落实,取得积极成效。
聚焦民生改善。在第二十八次常委会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情况的报告;跟踪监督《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执法检查;在第三十二次和三十四次常委会上均听取和审议了全市“扫黑除恶”推进工作情况报告。
聚焦乡村振兴。深入浮山、古县、安泽、大宁、永和、汾西对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进行调研。6月,在第三十一次常委会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10月在第三十三次常委会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临汾市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情况的报告》,对市政府提出了审议意见。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执法调研组对我市曲沃县、襄汾县、尧都区、洪洞县进行执法调研。
聚焦法规执行。全面推动我市地方性法规执行,今年针对我市颁布实施的《临汾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临汾市燃煤污染防治规定》《临汾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临汾市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办法》四部法规,进行了执法检查。同时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一系列执法检查工作,积极推动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执行到位。
聚焦公正司法。深入尧都、洪洞等县(市、区),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等形式,对我市诉讼服务工作和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
代表篇 服务代表履职行权
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工作,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强化履职服务保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努力提升代表工作水平。
完成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任务。组织考察组先后赴浙江、贵州等地进行考察,学习先进工作经验,深入基层,深入代表联络站,对代表联络站建设情况进行调研指导。11月,在侯马市组织召开了“临汾市人大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提高代表联络站建设和工作水平座谈会”,对全市半年多来高效建站进行了“质检”和总结,对推进我市代表联络站建、管、用齐头并进进行了再动员和再部署,进一步促进了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整体提升了全市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水平。
经过半年多的努力,我市共建成代表联络站183个,联络点310个,进站活动的全国人大代表2人,省人大代表62人,市人大代表394人,县级人大代表2781人,乡镇人大代表8094人,实现了全市乡镇、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全覆盖和五级人大代表进站全覆盖。
扎实开展“向申纪兰学习,做人民好代表”活动。组织召开学习活动交流座谈会,交流开展学习活动的经验做法、工作成效等,促进学习活动持续有效开展。同时,加大开展学习活动的宣传力度,在全体代表乃至全社会中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加强代表建议督办力度,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质量。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代表共提出议案8件,建议、批评和意见147件。常委会及时召开意见建议交办专题会议,实行分管领导重点督办和相关工委分工督办等工作制度。目前已全部办理,办理率达100%,真正使代表的真知灼见有效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动实践。
所有过往,皆为序章;所有将来,皆是可盼。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践行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履职尽责这个人大工作的初心使命,履职担当,砥砺奋进,谱写新时代临汾人大新篇章。
记者 李卫红
责任编辑: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