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疫情期间 展现律师责任担当

2020-02-18 09:34:08 来源:临汾新闻网   浏览次数:

  临汾新闻网讯 “请大家相信我,我以律师的专业素养向你们保证,由我来起草一份大家都认可和接受的协议……”2月13日下午,在铁路东办事处三元社区的“志琴说事”调解室里,辖区原尧都区铸造厂家属院和尧都区微型电机厂家属院的双方业主们,在这里争论不休,进行着一场“官司”。

  原来,铸造厂家属院和电机厂家属院南北相连,共用一条通道。不同的是,电机厂不用从这条共同通道进出,只是一些住户经常在这里停放车辆,而铸造厂家属院住户则必须经过这条通道才能出入。为了便于进出人员的管控,铸造厂家属院要安装一座电动门,只给自己小区住户门卡,防止外人随便出入。然而,紧邻的电机厂家属院的住户们拿出了一张《国有土地使用证》,证明他们对共用通道的部分合法使用权。他们认为,铸造厂把电动门安装到通道的大路口而不是自己家属院门口,等于独自占有了整条通道,工程必须停下来。

  自从2月3日社区要求加强各小区人员进出管理后,铸造厂一方81户住户在没有物业管理的情况下,自发成立临时业主自治委员会,业主集资11000余元安装电动门。在此之前,社区已贴出告示,工程从2月9日开始已经进展了3天,现在要中断施工,返工的费用怎么办?再一家一户地去做工作,岂不耽误疫情防控工作?了解情况后,义务法律顾问赵志琴一方面动之以情:“疫情当前,少出门、严管控是每一个居民在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应该尽的义务,为了大家的生命安全,我们每个人都要胸中有大局,心中有大义。” 另一方面晓之以理:“请大家相信我,我以律师的专业素养向你们保证,由我来起草一份大家都认可和接受的协议,不损害任何一方的利益。”

  为了彻底打消双方心中的顾虑,赵志琴逐条逐句逐字地把协议文书梳理、书写、朗读给双方代表。在协议中写上了这样的条款“关于争议通道中乙方(指电机厂)的使用面积数量,由于土地证记载不明确,导致无法确定,双方同意将问题搁置下来,留待日后予以解决。”“甲方(指铸造厂)现已在通道南口修建电动门,乙方同意维持现状,由甲方封闭该出入通道内的占地……”经过赵志琴律师和办事处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签订了令双方都满意的《协议书》,双方也都心安了。铸造厂一方则加紧施工,原本答应第二天完工的电动门工程,于当晚7时便顺利投入使用。

  记者


     

责任编辑: 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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