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开展第六届“十大道德楷模”评选表彰活动

2020-05-01 09:21:40 来源:临汾新闻网   浏览次数: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郑静)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我市公民道德建设,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市文明委决定开展第六届临汾市“十大道德楷模”评选表彰活动。

  第六届临汾市“十大道德楷模”评选表彰分“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个类别。每类表彰2名(同一事迹多人的按1个计算),其余正式候选人授予提名奖。

  评选活动采取单位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可由本人所在单位向所在县(市、区)文明办,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文明办,市直文明办,市金融系统文明办推荐,组织关系不在市直工委、金融系统、国资委系统的驻临企事业单位可向市文明办直接推荐;也可由群众(含本人)直接向各基层文明办推荐。各基层文明办及驻临单位根据市里安排,发动群众广泛参与,按照评选条件和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初选后向市文明办上报。各县(市、区)文明办、市直文明办、市金融系统文明办须推荐人选5名,原则上每类1名。每个推荐对象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临汾好人”“山西好人”“中国好人”可作为优先推荐对象。全国、全省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和往届市道德模范不再推荐。

  评选活动分宣传发动、典型推荐、典型初评、社会投票、典型确定、表彰宣传六个阶段进行。宣传发动阶段(5月上旬):市文明办下发开展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并在《临汾日报》、临汾广播电视台、临汾文明网等新闻媒体刊登消息,正式启动评选表彰工作;典型推荐阶段(5月中下旬):各基层文明办在本地、本系统层层开展推荐评选工作,各界群众也可直接向市文明办推荐(推荐热线:2090754,电子邮箱:sxlfwmb@163.com),市文明办将把收到的候选人情况及时反馈至所在地或系统文明办,统一参加推荐评选。群众推荐截止时间5月29日;典型初评阶段(6月上中旬):市文明办对推荐上报典型的资格、主要事迹、社会影响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提出各类模范候选人,并择优推荐省级道德模范;社会投票阶段(6月下旬):将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临汾日报》、临汾文明网等新闻媒体上进行刊登,接收社会监督和群众投票。同时,由各地推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往届道德模范共50人担任公众代表进行投票;典型确定阶段(7月):结合社会投票结果,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及社会各界代表组成评委会,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初选名单,进行实地考察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后,上报市文明委确定表彰名单;表彰宣传阶段(8月至年底):筹备举办第六届临汾市“十大道德楷模”颁奖典礼,同时组织市内主要新闻媒体,运用多种形式,对受表彰的道德模范的感人事迹进行大力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学习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


     

责任编辑: 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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