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环城大队奋战六昼夜侦破“4·18”交通肇事逃逸案纪实

2020-05-08 09:23:50 来源:临汾新闻网   浏览次数:

  临汾新闻网讯 4月18日一大早,天刚蒙蒙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环城大队事故中队电话骤响,报警电话称:“在临汾市区南环路西汾河桥上,有一自行车骑驶人被撞身亡,肇事车辆逃逸……”接警后,值班民警当即向大队领导汇报案情,并立即前往现场进行勘查。

  到达现场后,民警勘查发现,该女性死者位于桥面南侧的非机动车道上,西侧3米远处是一辆自行车,一条东西走向刹车痕迹,从死者身下提取微量蓝色漆皮等物证,此外,再无有价值的线索。勘查完毕后,大队启动了《死亡逃逸事故侦破预案》,紧张有序的侦查工作迅即展开。

  办案民警根据初步确定的车辆型号和逃逸方向,现场兵分三路展开工作,一路对现场周边村庄、厂矿进行地毯式摸排,寻找嫌疑车辆;一路查看事发路段各路口及周边民间监控进行图像侦查,寻找破案线索;一路进行现场走访调查,收集事故相关信息。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高岭获悉此案后,多次进行指导,并根据掌握的线索,对肇事车辆和驾驶人进行模拟画像:肇事车辆为机动三轮车,轮距1.2米以上,从事固定线路运输工作,男性驾驶人年龄45岁左右,从事体力劳动。

  “结合画像,我们的参战民警进一步结合监控图像信息,加大案件的摸排力度。”为了尽快侦破这起案件,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环城大队事故中队队长陈相君带领民警几乎不眠不休,排查村庄、厂矿52处;排查嫌疑车辆300余辆;调取查看视频28处,时长120小时。终于在事故发生时段的视频监控中发现了一个米粒大小的光点,而这个光点就是破案的关键。

  “根据光点出现时间,我们在事故发生路段进行了3次现场侦查实验,确定了事故发生时间应该在当天凌晨3时51分。同时,也排查出了嫌疑车辆当天在南环路西汾河桥上逆向行驶,肇事逃逸后的行动路线。”陈相君说,该车辆有一个特点,就是车灯有问题,右边灯亮,左边灯不亮,这就是为什么视频中只有一个很难被发现的光点。

  “查办案件必须要严谨细致,即使有99%的信心确定是他,也还有1%的可能不是他,我们必须有足够的证据。”陈相君说,经过六昼夜的奋战,4月23日,在排查襄汾县邓庄镇燕村的三轮车辆情况时,发现一辆三轮车近期进行了修理和全车喷漆,结合视频监控和车辆当天活动情况,立即对该车辆进行暂扣,并将驾驶人传唤至大队进行询问。在强大的法律和政策威慑下,4月24日凌晨,嫌疑人刘某某(男,48岁)如实供述了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驾车逃逸的全部事实。刘某某说出了事到现在,他几乎每天晚上睡不着。没想到,在做完笔录之后,刘某某却在办案区睡着了……

  据刘某某交代,当天凌晨,他驾驶三轮车从临汾市区南环路西汾河桥东侧路南小道上驶出,考虑到大半夜的,路上没人,就一路逆向向西驶往河西某砖厂拉砖。行驶到桥上时,将从西向东骑自行车的受害人撞倒。

  肇事后,刘某某害怕面临巨额赔偿,想想自己拮据的家境,竟决定铤而走险,一逃了之。刘某某掉转三轮车,一路沿着来时的路线返回家中。为了避免暴露,他竟然关闭车灯,一路黑灯瞎火逃窜。刘某某此举,给负责查看附近路段监控的办案民警带来了很大难度。后来经过反复查看事故现场不远处路段发现:在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车经过摄像头时,路东侧非机动车道有一道模糊的黑影一闪而过,那就是刘某某驾驶的三轮车影。

  狡猾的刘某某回到家后,当即联系了附近另一家砖厂,连夜出车干起了活,伪造了自己不在肇事现场的假象。一连几天,刘某某一边不动声色地干着活,一边暗自探听着肇事案的侦破进程。当他在得知办案民警已经具体锁定肇事车辆所在范围及某些特征后,心虚的他把三轮车开到襄汾县一家修车厂把肇事三轮车全车喷了一遍新漆。

  同时,民警们通过反复排查,逐渐把范围缩小到刘某某所在的村子。在村干部的帮助下,把该村的三轮车全部集中在村委大院,现场举行了案情分析会,挨个排查,再次锁定了该肇事三轮车。遂后,在强大的法律威慑和政策攻心下,刘某某终于交代了肇事逃逸事实。

  目前,刘某某已被该大队受理为刑事案件进一步侦查中。

  记者 贠红安 白洁


     

责任编辑: 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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