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9月5日上午,记者在市区骑自行车沿信合西路南侧自西向东行驶到信合西路口公交站附近时,路边停车位上一辆白色轿车的驾驶室门突然打开,记者连忙刹车并向左躲闪,才避免被撞。该路段没有专门的非机动车道,且车流量非常大,如果当时左后方有机动车通过,后果将不堪设想。
突然开车门而造成的交通事故屡有发生,事故中轻则致人受伤,重则致人死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第77条规定:“乘坐机动车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在此,记者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及乘客,在下车开门时请前后观察,多加留意,可以先开一个小缝,确认安全后再完全打开车门,以免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伤害。(霍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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