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幸好扑救及时没有造成大的损失,感谢交警及时出手相助,不然后果不堪设想。”3月1日,市民胡女士专程委托家人将一面印着“感谢人民好交警,助人为乐新风尚”字样的锦旗送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民警手中,以表达对大队民警的感激之情。
据了解,2月8日14时左右,直属二大队民警刘保华、徐红强、高翔在市区鼓楼南大街第三人民医院路段巡逻执勤时,发现前方不远处路边冒起滚滚黑色浓烟,车辆拥堵,人员聚集,情况紧急,民警马上意识到前方发生了火情,立即驾驶警车快速到达现场。在尧丰农副批发市场门口路段,发现一辆面包车车内起火,机盖处冒着浓烟,民警立即与周边群众从旁边的酒店借来灭火器,帮助驾驶员进行扑救灭火,借其他车辆修理工具对车辆电瓶进行拆卸。同时,在车辆前后方进行交通管制,疏导过往车辆及时避让,并对围观群众进行疏散,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在民警的努力下,火情及时得到控制,车内人员未受伤。经现场对驾驶员进行询问,驾驶员称其驾驶车辆到临汾看望亲戚,因疏忽大意,近期未对车辆电路安全技术状况进行保养维护,才酿成了车辆器件起火,多亏民警及时帮助,避免了车辆财产损失。在检查驾驶员证件和车辆手续后,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现场批评和安全教育,要求其尽快对车辆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后才能上路行驶。 本报记者
责任编辑: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