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我是来感谢你们的,谢谢你们救了我爱人的命。”近日,交通事故案当事人郭某某家属先后来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和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综合服务大厅社会救助基金服务窗口,分别为事故处理民警及大厅工作人员送去锦旗,感谢他们及时抢救伤者、垫付手术费用,帮助伤者家庭渡过难关。
今年3月18日14时许,李某某驾驶一辆小型客车在市区建设路由南向北超速逆行,与相对方向骑行电动自行车的郭某某相撞,致郭某某受伤。事故发生后,郭某某出血较多,情况十分危急。事故处理民警快速进行了现场勘查、取证并固定证据,第一时间联系了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临汾站,与工作人员沟通伤者情况,并向社会救助基金临汾服务站及受伤者家属出具《道路交通事故抢救费支(垫)付通知书》,要求应垫尽垫。同时,交警与医院取得联系,快速开通“绿色救助通道”,启动“预担保、快抢救、后付费”治疗模式,抓住“黄金一小时”抢救时间,使伤者得到及时治疗。
伤者出院后情况一直不稳定,家属找到事故处理民警,称伤者需要进行二次手术,但手术费需要20万元左右,这让本不富裕的当事人家庭束手无策。了解此情况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负责人第一时间与救助基金站进行沟通,通过救助基金成功为伤者垫付手术费194600元。
“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是一项新型社会保障制度,也是一种应急性救助基金,用于垫付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大队长杨国良介绍,“只要事故当事人符合申领条件,经过审批后,基金将最大可能地为抢救伤者提供保障,为他们托起生命的希望。”
记者 白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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