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记者 武锡刚) 为深入贯彻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发挥公共交通基础性出行保障作用,保障市民特别是特殊人群优惠乘车权利,提升公共交通出行吸引力,推动绿色低碳出行,6月8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扩大公共交通优惠乘车覆盖范围的通知》。
《通知》指出,此次公共交通优惠乘车实施范围为临汾市市区所有城市公交线路。在之前残疾人、现役军人、退役残疾军人、消防员、D类以上高层次人才、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和学生半价的基础上,将65周岁以下退役军人、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公安因公牺牲遗属、消防因公牺牲遗属、基干民兵增列入免费乘车特殊人群范围。免费乘车特殊人群凭借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基干民兵证等相关证件免费乘车。
《通知》要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临汾军分区分别提供全市65周岁以下退役军人、三属和公安、消防因公牺牲遗属,以及基干民兵人员数据,市交通运输局协调临汾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进行统计核实。每年12月底前,各相关单位按职责提供最新优惠人群数据,用于当年补贴资金决算及下一年度预算核定,确保数据准确。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临汾军分区分别提供特殊人员身份凭证式样(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等),临汾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组织公交驾驶员及客服人员开展专题培训,明确实体证件查验标准、服务规范及异常情况处理流程。
《通知》强调,要通过市政府官网、微信公众号、公交站点等渠道,向社会公示临汾市市区公共交通优惠乘车扩面政策范围、实施方式及实施时间。同时,各相关单位要强化协同联动,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做好回应。市交通运输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要按照职能,指导督促临汾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严格按要求落实公共交通优惠乘车扩面工作,加强行业管理和服务保障,并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该《通知》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并根据实施情况适时修订。各县(市)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责任编辑:畅任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