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广州12月24日电(记者车晓蕙)在番禺垃圾焚烧项目、城市建设和交通堵塞问题接连引起群众质疑后,广州市最近制定并通过《重大民生决策公众征询工作的规定》,要求对广大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社会涉及面广的重大民生决策,必须广泛听取民意,充分调查论证,保障社会公众对政府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番禺垃圾焚烧项目以政府宣布暂停而告一段落,并转向发动当地居民展开大讨论,集民意、深论证,“从头开始”展开规划修编、环评及选址等工作。政府公开、透明、民主决策的姿态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一些重大民生项目的出发点是为了群众的利益和需要,但到头来却引起群众不满甚至对立情绪,一个关键原因是决策过程不够科学民主、公开透明,引起群众的猜疑和抵触。
在广州市新推出的这项规定中,详细列举了环境保护、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等多个领域的重大民生事项的决策都要经过拟制、审核、公示、审定四个阶段,而决策拟制部门必须遵循“谁主管、谁回应、谁负责”的原则,向媒体和群众主动、及时、准确、全面地解读决策制订的背景、目标和具体内容,做好舆论引导和服务。
一位参与番禺垃圾焚烧项目与群众对话的广州市政府官员说,过去我们习惯于在鼓励和表扬声中工作,而现在,我们必须学习在群众和舆论的批评和监督下推进工作,还要不断完善制度,主动接受这些监督。
伴随社会事务日趋复杂,政府作出重大民生决策前,要通过制度化的方式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这是杜绝“拍脑袋决策”、“闭门决策”的有效方式,也才能真正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而拥有在批评和监督下推进工作的良好心态,正是各级政府和官员在处理复杂社会问题时应有的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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