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部委对侯马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张新安、古县工商局党组成员王传文违规违纪大操大办借机敛财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并向全市发出通报(见本报12月29日一版)。这一举措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引起不小反响并起到了很大的警示作用,反映出市委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视,体现了我市在这一工作中狠抓落实的作风,表明治理这一顽疾确须痛下猛药。
抓而不紧等于不抓。治理大操大办歪风,关键还是要在工作中抓紧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首先体现在从严管理干部上。当他们中有人出现思想偏差、道德滑坡苗头时,予以及时提醒,可以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当他们中的少数人腐败堕落、违法乱纪时,进行严厉查处,就会警示多数人免蹈覆辙。这是对干部的真爱,更是对党的事业的大爱。大操大办歪风年年都刹,但禁而不绝,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这是工作作风不实的现实反映。此次违规违纪事件的查处,无疑是在提醒我们的党员干部:市委说话是算数的,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如同父母对子女教育,也要讲“严是爱,宽是害”。我们的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党纪党规,不要陷入庸俗的交际应酬不能自拔。单位领导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要求,认真用比普通群众更高的道德标准和更严的行为规范来约束干部,对干部违纪违法的处理比对一般人的处理更严肃、更严格。对干部放松要求,对“小毛病”不闻不问,出了“大问题”能捂则捂、能盖则盖,处理上能松则松、能宽则宽,只会是“一僧犯事,全院蒙羞。”
侯马市人民法院和古县工商局在这次查处中,2009年度不得评为先进,取消已授予的“文明和谐单位”称号,领导班子在200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应评定为“不合格”班子,从一个侧面要求单位领导当好第一责任人,带头执行好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借婚丧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通知》,旗帜鲜明地对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对极少数屡教不改、顶风违纪者,严肃查处,以正纲纪;各级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和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宣传和认真落实三部委有关文件精神,对大操大办这股歪风积极举报、露头即打,一经查实、必予严惩。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指出: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利益,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成败。在“爱我临汾、树我形象、建我家乡”活动深入开展之际,每位党员干部要正确认识组织上的“严”,摆正心态,认真对待,真正把监督当作一种爱护,真心实意地接受监督,对自己严格要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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