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需要更多志愿者

2009-12-05 08:57: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志愿者”是指不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志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在我市,近些年涌现出红十字志愿协会、巾帼家庭志愿者文体宣传队、雷锋车队”、临汾110报警服务志愿者联合会、临钢志愿者协会、霍州下乡医疗服务队等一大批志愿服务组织,许多县(市、区)团组织也成立了相应的基层志愿者服务组织。这些志愿服务组织活跃在城乡文明创建、农村科技服务、妇女儿童维权等领域,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在服务大局、服务群众、倡扬新风、促进和谐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目前,我市志愿者还不足1万人。相对于基数庞大的人口,我们的志愿者的数量还远远不够。相关制度建设缺乏,志愿活动不够规范,一直成为阻碍志愿组织发展的瓶颈,急需不断改进完善。志愿服务并不像有些人想象的那样,只有年青人才行,其实,每个人都有参与社会事务的权利、促进社会进步的能力和促进社会繁荣进步的义务及责任。参与志愿工作既是“助人”,亦是“自助”;既“乐人”,同时也“乐己”。参与志愿工作,既是在帮助他人、服务社会,同时也是在传递爱心和传播文明。志愿服务个人化、人性化的特征,可以有效地拉近人与人之间的心灵距离,减少疏远感,对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具有积极作用。
值得关注的是,越来越多的中老年人加入到志愿者的行列。而“一阵风”式的短期志愿服务方式,也日渐被相对固定的长期结对所代替。今天,志愿服务的发展已经成为社会文明和进步的标志。志愿服务的精神价值、社会价值、经济价值和教育价值的作用更加明显,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如春风化雨般深入人心。伴随时代的进步,社会正在召唤更多志愿者。(锡刚)

来源:临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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