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一个遍及全国的公共卫生问题,不仅直接关系着国民的健康安全,而且还影响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这一问题,已经愈来愈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去年以来,三聚氰胺”事件、圣元奶粉“性早熟”事件、双汇“瘦肉精猪肉”等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包括最近台湾“塑化剂”事件等等,这让人们“谈食色变”,究竟,我们应该如何对待食品安全这一严峻问题成为摆在各级政府面前一个沉甸甸的话题。
食品安全是公益事业。当下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究其原因,有客观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但从主观来说,政府依法监管,明确职责,则是对保障民众食品安全最有力的手段之一。2010年9月,山西省委、省政府按照中央关于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一个意见、三个办法”的有关精神,按照科学、合理、管用、有效的原则,制定出台了《山西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试行办法》,用新的标尺来考核评价全省各级各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有力促进了各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成为“执法为民”的工作范本,发挥了积极作用。
食品安全作为一项事关民事、民心的“实事工程”,各级政府应切实抓好食品安全工作。为了更好地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应该将“食品安全”尽快纳入对各级政府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制”,把人民满意度作为衡量自身工作的一项重要标准,以人为本,狠抓落实。
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将相关部门负责人考核与“食品安全”挂钩,从思想上、行动上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严把食品安全质量关,从源头上治理食品安全监管缺失、监管不力等行为,将对保障人民生命健康,营造一个健康、绿色的群众饮食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而深远的作用。(刘彦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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