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勿走高速路

2011-06-14 09:09: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编后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可以说,高速路是让车行驶的,不是让人们用来步行的,这种高速路行走的行为不仅违法,更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任。

记者 李媛

 

  【责任编辑: 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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